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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wing posts from November, 2022

有些诗,只有人到中年才读得懂

小的时候,学过很多诗,觉得写得很好,可究竟好在什么地方?也不大说得明白。及至中年,经历了一些人和事之后,回过头来再读这些诗,就会有不一样的感觉。这些诗,有着生命的苍凉,人情的薄凉,世事的变幻,初看平淡无奇,再读不仅让人唏嘘感慨,也会让人泪流满面。 先说第一首《送元二至安西》: 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这是大家都耳熟能详的一首诗,小的时候读,感觉不就是一首送别诗么。哥们元二要去安西都护府服役去了,好友王维在渭水之滨设宴饯行,时值仲春,杨柳青青,春雨绵绵,空气清新,王维举起一杯酒对元常(元二原名叫元常,因为在弟兄们排行老二,所以大家都叫元二)说:哥们,再喝一杯吧,西行出了阳关,就喝不上这么好的酒、也见不到这么好的朋友了。 而真正读懂这首诗,还是在我四十三岁那年。一天,一向沉默的朋友圈突然有一条很意外的信息,仔细一看,原来是一条讣告,一位哥们因病去世。看到这条消息,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哥们原来是我的邻居,我俩对门,都住在一个简易的筒子楼里,同岁,孩子也是一前一后出生。他老家在丹凤,翻过秦岭就到我的老家长稔塬上,所以我俩说话口音、饮食习惯、风土人情一模一样,都是大学毕业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打拼,相同的年纪、相似的经历和相同的风俗习惯使我俩很快成为好朋友。他是巡警,经常早出晚归,行踪不定;我在企业上班,也经常加班,所以两人经常行色匆匆地在楼道打个照面,相互问候一下,偶尔也吐吐槽,喝喝酒,互相挤兑,开开玩笑。后来都搬离了筒子楼,但两家的情谊还在,两个孩子还在同一所高中上学,经常还会见到。谁也未曾预料到,就这么个开朗健康的小伙子,怎么一下子说没就没了呢?何况我俩同岁。当我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一股同病相怜兔死狐悲的悲凉袭来,不能自已。 元二是谁?现在已不可考,但元二肯定和王维的关系很好,否则,也不会一直从长安城送到渭水之滨的渭城,而且还设宴款待,折柳相送。茫茫大漠中的阳关,是唐帝国通往西域的最后一道关卡,沿着阳关再往西,就要深入西域诸国了,安西都护府就在天山南北一带,与京城长安相隔千山万水,寒冷干燥,广阔空茫,大风劲吹,生存条件极其恶劣。这哪里是送别朋友啊,这简直就是生离死别啊。 这首诗的前两句或许还有春雨轻抚、柳色青青的青春气息,但后两句才是内心真实的反映,哥们啊,此次去安西,不知何年何月才能返回长安?不知何年何月咱们才能相见? 可...

高适为什么会被封侯

前一阵子,我写了篇《李白为什么会站错队》的文章,分析了李白性格上的三个缺陷,正是这三个缺陷,才让他在太子李亨和永王李璘之争中,选错了拥戴对象,站错了队伍,后被押入大牢,险些丢掉性命。相反,他的好友高适尽管比他还小三岁,一生屡遭坎坷,屡试不第,后来从军,跟随大将哥舒翰,坚决拥护李亨称帝,时来运转,步步高升,在六十一岁时任刑部侍郎,转散骑常侍,进封渤海县侯,达到了个人声望的顶点,妥妥的是把烂牌打成王炸,与李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人常说,性格决定命运。高适能在官场如鱼得水,蹄疾步稳,肯定有他的诀窍。我分析下,高适之所以能成功,有这么几个特点:一是从不言败,能识时务,随机应变,不一根筋;二是瞅准机会,务实冷静,抓住机遇;三是眼光高远,不计较眼前利益,当断则断,不拖泥带水。正是这些特点,让他从一个穷小子华丽转身,实现了人生逆袭。 下面,咱们一个一个分析。 先说第一个:从不言败,能识时务,随机应变,不一根筋。 说起来,高适其实是苦出身,尽管出身官宦之家,但父亲去世很早,家道中落,然而,高适并不在意,他胸怀大志,性格开朗,爱交游,从小就立下誓言,要追求仕途、兼济天下。开元十一年(公元723年),二十岁的高适来到长安,决定在京城一展身手,扬名立万。那个时候的高适,志向高远,他曾写到“二十解书剑,西游长安城。举头望君门,屈指取公卿。”意思是自己二十岁文武精通,如今向西游历京城,抬头看见宫廷大门,指日便可位取公卿。 你看看,这家伙口气有多大。 然而,正所谓希望越大,失望越大。彼时的长安城,是个人才扎堆的地方,“长安米贵,居大不易”的京城岂是一个落魄贵族后裔能站得住脚、施展才华的,高适游荡了一段时间后,没有得到崭露头角的机会,不得已回到宋城,过上了躬耕自取的生活,这种半隐居的状态,保持了好几年的时间。 科举不成,另寻途径。开元十九年(公元731年),二十八岁的高适做出了人生中第一个最重要的决定:从军!于是,他离开了宋城,北游燕赵,先后投奔了朔方节度副大使信安王祎、幽州节度使张守珪幕府,成了一位幕僚。这期间,他先后参加了一些与进犯边境的游牧民族的战斗,但是由于这些小战斗都不成气候,也没有立下什么战功。不过在这期间他倒是写了不少的边塞诗,渐渐地有了名气。 开元二十三年(公元735年),三十二岁的高适觉着在幕府也干不出什么业绩,于是便赶赴京城,准备参加科举考试。然而,那一年的科场高手云集,高适...

所有的文字工作者,都应该向曾巩学习

前一阵子,我写了篇文章《人生在世不如意,只因未遇白乐天》,写到白居易不仅诗写得很好,而且他的公文也写得很好,就连《新唐书》中也称赞不已,说白居易的公文“多至于数千篇,唐以来所未有。”意思是不仅写得多,而且写得好。文章发在公众号之后,有朋友私信我,说宋代还有个公文高手,你也可以写写,这个人就是曾巩。 说起曾巩,很多人只知道他是唐宋八大家之一,剩下的,知道的就不多了。其实,曾巩是当时文坛巨匠欧阳修的学生,也是著名的文学家、史学家,和苏洵苏轼苏辙父子三人同年参加科举考试,同科中举,也是个妥妥的学霸。 曾巩的公文写得有多好?他的老师欧阳修评价到:“吾奇曾生者,始得之太学。初谓独轩然,百鸟而一鹗。”好友苏轼评价到:“醉翁门下士,杂沓难为贤。曾子独超轶,孤芳陋群妍。”好友兼政敌王安石评价到:“曾子文章众无有,水之江汉星之斗。”后世朱熹评价到:“予读曾氏书,未尝不掩卷废书而叹,何世之知公浅也。”就连《宋史》都评价到:“曾巩为文章,上下驰骋,一时工作文词者,鲜能过也。”意思是曾巩写文章,涉猎广泛,气势很盛,当时擅长写文章的人,很少有超过他的。能得到史家如此高的评价,足可以看出曾巩的文字功底之厚,造诣之深,罕有匹敌。 写到这里,可能很多人都奇怪,明明曾巩的诗词文章俱佳,我为什么不厌其烦地强调他的公文呢?其实,自古到今,公文都是重要的辅政手段,传达政令的重要工具,也是实施决策和指导工作的重要载体。可以说,公文质量的高低代表了一个单位工作水平的高低,也代表了单位的形象。一个单位、一个衙门的办事人员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业务水平、文字功底、思维能力、工作作风等等,都能在一篇公文中体现出来,对于公文撰写者来说,也是一个人思想、观点、知识、修养、能力、技巧等多种素质的综合反映。所以古人经常用“吟安一个字,捻断数根须”来形容一篇高质量的公文写作过程的艰难,国学大师季羡林也用“惨淡经营”来表达写作之苦。 对于古代读书人来说,学成文武艺,货于帝王家,就是要把自己对于治国理政的想法,通过一篇篇锦绣文章传递给皇帝,或者把皇帝对于治理天下的要求,通过一篇篇公文传递给各级官员和百姓,请示汇报,沟通政情,传达要求。历史上的经典公文很多,像贾谊的《过秦论》《治安策》、司马相如的《上书谏猎》、诸葛亮的《出师表》、韩愈的《争臣论》、苏洵的《六国论》《管仲论》、魏征的《谏太宗十思疏》等等,都是不世出的杰作。而曾巩的《...

人生至乐,赏心雅事

国学大师陈寅恪曾说过:“我们这块土地、这些人,终其一生,大多所行,不过是苟且二字。所谓风光,不过苟且有术;行路坎坷,不过苟且无门。基本不过如此而已。”人生短暂,苟活于世,不能虚度,至少,找个乐趣,方不枉此生。 宋代有个学者叫家颐,他编了本书《教子语》,开篇云:“人生至乐,无如读书;至要,无如教子。”意思是说:世上最大的乐趣就是读书,世上最重要的事就是教育子女。这话,绝对是真理。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茫茫大海上的灯塔,是在黑暗中照亮前路的明灯。苏轼说:“粗缯大布裹生涯,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识字,博文明理,才能使人的气质得到提升,才能干成事,得所愿。“女是寄生枝,男是冬青木。冬青驾白鹅,寄生跨黄鹿。”孩子是国家的未来,家庭的寄托,父母的希望。苏轼还说:“人皆养子望聪明,我被聪明误一生。惟愿孩儿愚且鲁,无灾无难到公卿。”意思是每个人生下孩子,都希望孩子头脑聪明。但是聪明有什么好处呢?我就是因为聪明,遭到人家的嫉妒,被聪明误了一生。只希望自己的儿子愚笨迟钝,没有灾难,没有祸患,而能够官至公卿。 苏轼这两首诗,的确是千古名诗。 当然,人生讵几何,在世犹如寄。相较于漫长的人生,如果没有点乐事,那人生不就白活了么。 除了读书教子,世上的乐事很多,我以为有以下几个为至乐。 一乐为把酒赏月。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人在江湖,忙忙碌碌,为名忙,为利忙,为家庭忙,为孩子忙,手脚并用脑子一刻不停地在运转,很难有闲下来的时候,也很难有时间思考一些问题。古人也是如此,当年屈原被楚王放逐,内心忧愁憔悴,彷徨于川泽之间,游荡在平原丘陵之上,闲暇之余,抬头望见天上的一轮明月,不禁发出了“夜光何德,死则又育?厥利维何,而顾菟在腹?”的冲天一问,以抒发心中的愤懑之情。 当然,望着天上的一轮圆月,没有酒助兴是不行的。于是,古代的文人墨客们纷纷端起酒杯,品着美酒,望着明月,一首首气势磅礴的佳句喷薄而出,这其中最有名的当然是李白了。天宝三载(公元744年),李白与好友贾淳令相聚,酒至酣处,贾淳令问了李白一个关于月亮的问题,引发了李白的无限遐想,于是他停杯顿箸,略一思考,便写下了一首震古烁今的《把酒问月》,不仅感慨“人攀明月不可得,月行却与人相随。皎如飞镜临丹阙,绿烟灭尽清辉发。”而且发出了“但见宵从海上来,宁知晓向云间没。白兔捣药秋复春,嫦娥孤栖与谁邻。”的千...

不朽的雅尼,不朽的《航海》

听音乐是需要想象的。当电吉他、电贝司、古希腊扬琴、竖琴、钢琴以及架子鼓、键盘合成器、印度古笛等等乐器合着掌声、欢呼声开始奏响的时候,一股只属于雅尼的特有风格的旋律扑面而来,你可以尽情想象:金色的温暖余晖、和煦的海风、碧海蓝天、远山崖岸,听着波涛在呼吸,看流云在沉思,一艘巨轮载着同样的有梦想的人们,劈波斩浪,扬帆远航。 这就是雅尼的《航海》(英文名:Voyage),一首气势磅礴、雄浑有力的乐曲,也是他的代表作。在这个秋高气爽的午后,再一次聆听这首曲子,仿佛在聆听天籁之音,那里面有希腊哲学的智慧和哲思,有一种朴素真诚的美,能够穿透你的肉体,直抵灵魂深处。 很多人初识雅尼,都是从那场著名的紫禁城音乐会和《夜莺》开始的,我也不例外,而那已经是遥远的1997年了。那年,我二十五岁,刚参加工作不久,血气方刚,充满理想,总觉得岁月漫长,值得等待。那天,在经一路批发市场拥挤逼仄的摊位前,在一堆混乱摆放的周星驰叶玉卿之间,我一眼认出了这个留着小胡子、一头卷发的老外,思索再三,狠了狠心,以一顿饭的价钱买下来那张盗版碟,也买来了我对于生活的梦想和对未来的憧憬。 诗人余光中在《重上大度山》中写到:“姑且步黑暗的龙脊而下,触觉透视,也可以走完这一列中世纪。小叶和聪聪,拨开你长睫上重重的夜,就发现神话很守时。星空,非常希腊。”的确,就像那晚的紫禁城,处处有月光的乌托邦,人神互动,万物充盈而摇曳,塞壬的歌声在海上响起,俄狄浦斯解出了斯芬克斯的谜题,而出身希腊的雅尼就在这样具有几百年恢弘历史的伟大建筑中,披散狂放的长发,用最优雅的手势,驱动他规模庞大的乐队,用古希腊神话中澎湃而纯粹的激情,用最现代、最热情、最浪漫的乐器,演奏出最具中国味道的乐曲。那极具中国特色的《夜莺》,好像是从沧桑的海面上迸发的呼喊,在苦苦寻求自己安身之处,期待黎明前的光明,等待划破云层的时刻,即使炽烈的太阳将会融化双翼,也要坚持与光相遇。 年纪稍长,雅尼就像老友,陪伴左右,高兴的时候听,烦恼的时候听,遇到挫折的时候也听,来来回回的《Santorini》《Nightingale》《IfICouldTellYou》《Highland》等等,清脆的钢琴声一点一滴地敲击着我的心灵,宽阔自由又略带伤感,自在畅想,自由呼吸,游历人间世情。 雅尼曾说过:“人之一生,实际上是在不断地做梦、追梦,并不断努力使梦成真。”雅尼生于希腊卡拉玛塔的一个...

时光在我们看一朵花时放慢了脚步

美国知名作家沙曼·阿普特·萝赛曾写了一本很有趣的书《花朵的秘密生命》,这本书原本是写给小孩子的,是一本关于以花朵为主题的自然科普读物。在书中,作者以生动优美的文字,讲述了花朵不为人知的生存与演化,并深入探讨了花朵与人类生活的密切关联关系,让人们重新认识身边既熟悉又陌生的花朵。整本书给人的感觉就像一部精心打造的纪录片,带着我们走过一亿两千万年的时光,展示花朵种种不可思议的演化。阅读此书,就像一只昆虫,偶然间闯入了花朵的世界,经历了一番奇幻冒险。 这本书的文字非常优美,比如这句:“时光在我们看一朵花时放慢了脚步。也许这样做,可以让我们慢些老去。”读后,不觉让人心动。 这朵花不知开在何处?在墙角,在街边,拟或在熙熙攘攘的公园的花圃里;也不知是什么时候开的?在清晨,在黄昏,拟或在众人熟睡的夜晚。总之,在人们毫不在意又不引人注目的时候,这朵花悄然开放,开得悄无声息,开得无人在意。然而,它还是倔强地开着,向人们展示着它的美丽,释放着它的芳香,期待着人们欣赏。 你曾以为,这朵花只出没在你看到的地方。其实,你看不到的地方它也开着呢。蝴蝶、蜜蜂、甚至风儿,能带走花朵的分身,或是山涧,或是谷底,这些地方花儿都存在,静静地开放。在每一个角落,花儿都提前在那里,等你,等你发现它。 生活在钢筋水泥丛林里的人们,每日脚步匆匆,忙忙碌碌,很难静下心来,去读一本书,去看一朵花。然而,即便你没有心思阅读,也无暇观赏,它仍然静静地躺在那里,那些闪耀着智慧与思辨光芒的哲理,就像一颗装入盒中的宝石,暂时收敛了璀璨光芒,等待着盒子被打开的那一刻。而那朵在街边,在墙角,在花圃绽放的花朵,只有你注意它的时候,才能欣赏到它的美丽,而更多的时间里,悄然开放,无人问津。 其实,那朵墙角、街边、花圃里的花,开与不开,与你无关,就像王阳明说的:“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心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只有当你注意到它的时候,才能看清它的颜色,欣赏到它的美丽。 周作人先生说:“我们于日用必需的东西以外,必须还有一点无用的游戏和享乐,生活才觉得有意思。我们看夕阳,看秋河,看花,听雨,闻香,喝不求解渴的茶,吃不求饱的点心,都是生活上必要的----虽然是无用的装点,而且是愈精练越好。” 世间万象,万事万物,是那么的美好。很多时候,我们为了慌忙赶路,错过了路边玫瑰的芬芳;为了一眼望不到头的工...

我心本无尘,何处惹尘埃?

我心本无尘,何处惹尘埃? 文/陈慧(四川) 岁月有情亦无情,花开花落又一秋。多少往事散落于人间?多少故事搁浅在彼岸? 人间纷扰,便是此起彼伏的波澜,若无尘埃,何以见光芒。 几日不见,花依旧灿烂地微笑,奄奄一息的鱼儿等来我给的希望。其实,我已经忘了它们的存在。突然的居家隔离,不只是我有家归不得,我只是为了逃避,而抗疫一线的人是为了这座城更加健康,美丽负重前行。 “你所到之处,那些病恹恹的花儿便鲜活起来。小岛如此,华庭如此,连你茶楼的花花草草亦如此。所以你必须保证身体健康,做更多有益无害的事。”疫情解封后,我母亲微笑着对我说。前一秒还心烦意乱,被母亲如此夸奖我,后一秒便释怀了。 无论我怎么努力付出,总有人不满足;无论我多么心怀坦荡,总有人说我自私自利。我心本无尘,何处惹尘埃? 遇见的都是美好,遇见的也未必是美好。缘来缘去,随缘而去。 我对花用了心,我对鱼用了情,它们懂得报之以笑,可若对人错把深情付指端…… 王小波说:“人生在世,会遇到一些好事,还会遇上些坏事。好事承担得起,坏事也承受得住,就这样坦坦荡荡做个寻常人也不坏。” 在这个复杂的世界里,做一个简单的人,常怀一颗感恩的心,做好自己的事情,不要想太多,你的人生就会减少一半的烦恼!

网红城市——北海

网 红 城 市 —— 北 海 文/康红都(吉林) 广西北海,一座美丽的城市,是著名的亚热带滨海旅游城市,拥有国内一流的滨海旅游资源,有“天下第一滩”的北海银滩,名列“中国十大美丽海岛”的“地质博物馆”涠洲岛,以及“海上森林”红树林和“海底雨林”珊瑚礁等。北海常年平均气温约22摄氏度,气候宜人,盛产荔枝、龙眼、香蕉、菠萝等各种热带水果。宋代著名诗人苏东坡曾盛赞北海廉州龙眼“质味殊绝可敌荔枝”。 北海空气清新,负氧离子浓度为内陆城市的数倍到数十倍,被称为中国最大的“城市氧吧”,是全国有名的“候鸟城市”,每年“十一”到次年的“五一”期间,“候鸟一族”纷纷到北海旅居过冬,“此心安处是吾乡”。 北海物产丰富。当地有3000多年的珍珠捕捞和进贡史,留下“珠还合浦”的美丽传说,并保留有白龙古城等遗址,北海出产的“南珠”堪与日本、意大利的海水珍珠相媲美。明末屈大均在《广东新语》中有“东珠不如西珠,西珠不如南珠”的记载。北海因为独特的珍珠文化,被称为“珍珠之城”。 北部湾是中国“四大渔场”之一,有500多种鱼,以及各种虾、蟹、贝类。“食在北海”是北海旅游的名片,吸引着国内外的食客。北海沙虫、沙蟹汁等美食通过央视《舌尖上的中国》驰名全国。 北海1984年被国务院批复为全国首批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沿海港口城市,迈上了第三次对外开放的征程。2008年,国家批复实施《北部湾经济区的发展规划》,北海成为了近年来中国大陆沿海发展最快的城市之一。“十二五”期间,北海经济增速连续领跑广西。 北海是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始发港,我国最早的对外通商口岸之一,历史上是云贵、川、桂、湘、鄂等省与海外贸易的主要商品集散地之一。北海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中国西部地区唯一列入全国首批14个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沿海城市,也是中国西部唯一同时拥有深水海港、全天候机场、高速铁路和高速公路的城市。 2018年11月,入选中国城市全面小康指数前100名。2020年入选“2020中国最宜置业百佳县市”。北海是中国网红城市,2020年入选“2020网红城市百强榜单”。2021年北海市生产总值为1504.4亿元,同比增长8.8%。2020——2021年度获得2020年中国十大秀美之城。 朋友,如果你想旅游,请你来北海市。一到北海银滩,看着那细软的沙滩,顿觉一种莫名的新鲜感传来,那是海风带来的呼吸,和细软的白沙一直通到天边带来的震撼。...

站在秋天里

站 在 秋 天 里 文/贾莉萍(河南) 深秋独步。 朝行银露盖草黄,薄雾蒙蒙湿衣裳;晚风拂落红枫叶,一片轻旋一片扬。我喜欢秋天。 领着学生读朱自清的《春》、老舍《济南的冬天》,我告诉孩子们:“走过春的蓬勃、冬的沉静,我还是更喜欢秋。” 孩子们不以为然,秋天多凄凉啊?您看那日渐萧条的枯藤老树和村落,您忘了那“断肠人”走在“夕阳西下?” 是啊!自古逢秋悲寂寥。 “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李清照笔下的秋,是憔悴的; “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王勃眼中的秋,是悠远宁静的; “一声梧桐一声秋,一点芭蕉一点愁。”徐再思笔下的秋,是愁闷的; “山远天高烟水寒,相思枫叶丹。”李煜笔下的秋,是相思的…… 很多时候,秋代表离别、孤独和衰败。北雁南飞,秋果蒂落,大自然会在秋天告别,留给这世界一丝惆怅。郭敬明说“青春是一道明媚的忧伤。”走过青春的我,看那秋天的夕阳,就像这一道明媚的忧伤。 这些都太黯淡忧郁。 我喜欢秋的收获。金黄的田野,风里送来大豆玉米的清香,送来花生红薯的甘甜,草丛边蟋蟀蚱蜢的低唱,庭院中金桂的芬芳,便写成了这个秋天最美的诗行。 我喜欢秋的相逢。毕业的六月,我一次又一次和那些孩子分别,但是每个秋天,我都会和另一群孩子相逢,开启又一段美妙的旅程。看着那些拿到高校通知书的孩子们,背起行囊,奔赴前方,似乎就看到了他们的大海星辰。于是,我的生命便也在不断的相遇、祝福和目送中,变得更加丰盈。 我最喜欢的还是“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的秋! 秋天该如林徽因的诗意:那一树一树的叶子金黄,一缕一缕的瓜果清香,踏着枯草覆盖的田间小径,看蓝天明净高远,白云浅淡悠闲,于凉风飒飒之中,感悟北方金秋乍起、白露初临的神韵。 正如那一身青衫,在古雅的庙店,低眉沉思时,便绘入梁思成的图纸;走过北平的尘烟,穿过康桥的夜雾,遥望远方时,便落尽徐志摩的诗页。秋最美如斯,抵过人间的四月天。 秋天如林清玄的盛赞:秋天的云是“繁华落尽见真醇,是无情荒地有情天,是蓦然回首的灯火阑珊。”这个秋天,让我们将纷繁杂事抛却身后,走出庭院,去看看天,愿你每一次抬头仰望,都能与美丽相遇。 秋天适合赏菊。“东篱把酒黄昏后,有暗香盈袖。”多美呢,在昏黄的暮色里,在萧萧的秋风中,月色渐浓,秋菊朵朵倚楼窗。既有一份与世无争,也有一身不屈风骨。 秋天可以望月。“春有百花秋有月”,令人爱到极致的,是秋里的满月。...

《万里归途》观后感

此生无悔入中华,来世还做中国人 —— 《万里归途》观后感 文/龙仕倩(云南) 我在还没有观看电影《万里归程》之前,就在网上看到了许多网友发的关于《万里归程》的观后感。其中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爱你的人不一定等得起你,但等你的人一定爱你。这世间最温柔的告白是等你回家,最坚定的守护是有我在。 前两天朋友约我一起去看电影,我想都没想就直接答应了。朋友跟我说:“最近新上映了一部电影《万里归程》。才上映了四五天,电影票已经破四亿了。”当时我就在想那应该是一部很不错的电影,因为观看它的人很多呀! 这部电影是由王俊凯、张译、殷桃主演的,是由真实故事改编。2015年年初,努米亚共和国爆发战乱。由于当时中国外交部人手不够,然后两位外交官宗大伟、成郎临危受命,主动放弃回家的机会,积极参与撤侨行动。两人将个人安危置身事外,进入战乱区期,带领被困的中国同胞回家。 在我看来,《万里归程》是一部很成功的电影,因为电影中出现很多感人的片段。比如当成郎一个人带着中国同胞找到我们外交部其他成员时,看到那个救援场面,让我很感动。当外交人员说:“把你们手上的国旗、护照举起来,我带你们回家。”那一个片段也感动了我。 当飞机飞到祖国上空,我发现飞机上很多人都哭了,那种哭是无声的。 当我看完这部电影后,我深深地感到:“很荣幸自己可以出生在中国,中国是一个很有担当的国家,是一个主张热爱和平的国家。不管我们中国同胞在哪一个国家,只要遇上战乱,祖国都会把你从战乱地区带回家,回到祖国的怀抱。此生无悔入中华,来世还做中国人。”

丝绸路上佳话传(一)

丝 绸 路 上 佳 话 传(一) 文 • 诵/于桂丽(北京) 巍峨的宫殿,虽是砖瓦建造, 烈日、暴雨总要把它们毁掉。 但是,我用诗歌建造的城堡, 任凭风吹、雷轰都撼动不了。 多少世纪飞逝而去,我的书-- 凡是有理智的人都在吟诵…… 鸿著已终篇, 在亲爱的故土上, 如今人人都在大声把我议论。 我是永远不会死的,任凭韶光流逝, 我将从自己播下的语言种子里新生。 每个有睿智卓识的人怀念我时, 都要把我的皇皇伟业热情赞颂…… ——波斯诗圣菲尔多西 (1) 寻 爱 波斯——一个令无数人神往的名字! 带着无限的神往,我在含苞未放花季般的年龄,带上一把心爱的琵琶行走波斯。当年,汉武帝派他侄女解忧公主到乌孙国和亲。解忧公主就带着一把琵琶,联合西域各国,打败了匈奴,迫使单于投奔大汉,西域归入大汉版图,当然这个文献是后来我读到的史料。据当年教我琵琶的老师说,我带到波斯的那把琵琶,是他委托自己的恩师刘德海先生(中国音乐学院原院长、中国著名琵琶演奏家、作曲家)亲自帮忙在北京定制,然后托人带到东北。我琵琶老师还说,中国的琵琶源自波斯。 我要带上这把琵琶去波斯学习波斯语言和文化,从波斯古经《阿维斯塔》阐发的善思、善言、善行与真的联系,善是真的基础,真是善的体现。原始之初,善恶两大本原。真诚者求善,邪恶者乃虚伪之人。(第30章第3节)伊朗高原第一位圣人琐罗亚斯德的这种说法,是为了塑造雅利安人善良的人性,抑恶扬善。 古老的波斯文化与伊斯兰文化是怎样一脉相承?又是怎样的天地使命让我在当今政治风云变故、国与国博弈、文化交流、文明互鉴各类国际研讨会中,一次次在如履薄冰中搭建中外语言桥梁?语言是民族精神和文化的载体,每一份发言稿、每一句发言词,都传达一个民族精神。 今年十一期间,伊朗当今总统莱希在联大会议上差不多三十分钟采访发言,我竟用了四十多个小时,一句句梳理成文。再好的译者,来承载一个民族的语言文化有一定难度,因为人的知识太有限!怎能不如履薄冰?为了感恩生命,为了国家民族的信任、为了使命去承担,只能无数次磨炼自己的意志力,迫使自己建立强大的自信。突然有一天,我发现宗教神学哲理、文学、美术、音乐、科技本来是一家!“精神哲学是以精神为根本的一元论,以精神哲学契会宇宙真理,皆摄一切哲学。四海之内,心同理同,精神真理万古常新,无分于中西古今。” 人类各类知识如同天体运行一样,遵循...

咏红楼人物(三)

咏 红 楼 人 物(三) ——红楼十二钗 文/岳文婷(山西) 黛 玉 赞 风流婀娜如仙, 冰雪高洁似玉, 潇湘妃子也。 奈何风霜无情, 吹折, 咏絮奇才! 叹 宝 钗 天生丰神蕴籍, 心思细腻老成。 可叹, 情深缘浅枉然。 长夜漫漫, 凉衾孤枕凝噎。 讽 熙 凤 云彩凤辉煌, 言神仙妃子。 精明强干女豪杰, 脂粉群里英气昂。 奈何处, 聪明反被聪明误, 一朝泪尽金陵路。 哭 湘 云 湘江一片云, 潇洒长空中。 豪爽似男儿, 醉卧芍药丛。 侠骨柔情, 敌不过晚来风疾。 雁过也, 伤心泣, 画舫扰攘处。 惜 春 词 出身富户侯门, 冰雪聪明。 一心了悟进佛门, 欲携清风明月。 奈何, 红尘不能却, 不堪泥泞中。 歌 探 春 无关出身, 只羡敏慧。 文章经济怀藏秀, 稍展眉梢。 无奈, 山高路远迢迢, 终别离。 迎 春 怨 东风桃李迎春, 木讷敦厚良善, 运命蹇淹。 不肖中山狼, 金闺玉质女, 只当平常, 香魂渺散成云烟。 元 春 恨 一元复始元春, 锦绣芳菲圣眷隆, 琴心秀口荣家室。 宫室是非反复, 伤早夭, 满庭芳, 无复再现。 可 卿 梦 妖媚风流杨柳质, 繁华锦绣一现。 魂飞天外警幻仙, 一命归。 芳草斜阳无归路, 羞言解说。 妙 玉 辞 戴发修行佛缘浅, 孤灯苦修影, 芳心几欲醒。 风尘恶, 奸邪侵, 泥淖身陷, 惜惜惜。 李 纨 吟 红尘梦断缱绻, 素手寒衾夜梦冷。 孤身携子, 兰桂齐芳日。 意煌煌, 绮梦归。 巧 姐 幸 生锦绣侯门, 村妇赐巧名。 期一世通顺, 哪料狠舅奸兄。 又岂知, 旷世恩人情, 千古亦泪下。

流年花开无言,叶落无声匆匆来去

流 年 文/范珠萍(江苏) 流年花开无言,叶落无声匆匆来去。路边的枫叶已经渐渐脱离枝头,零碎成泥,悄然地告诉我们秋冬的脚步如期而至。 春夏秋冬在不经意间,从脸上留下岁月的刻痕。曾经感叹岁月漫长,盼望着长大,四季更替过后又是一切重新开始。 窗外,阳光和煦,纤尘不染。微微清风带着花草的芬芳,把大地点缀得如诗如画。繁忙的琐事过后,看着镜子中饱经风霜的自己,猛然间发现岁月已经把皱纹深刻在面颊,沧桑的痕迹让自己不知道历经了多少坎坷,见识了多少人情冷暖,可又有多少人能以一朵花开的姿态行走呢?自己走过的路才知长短,经历过的事才有所悟。 岁月无言,世间万物我们都是光阴的过客,不是所有的艰辛付出都会成为如愿以偿。 杨绛曾说过:过去事、过去人,笑笑就好;现在事、现在人,尽心就好;未来事、未来人,随缘就好。以谦虚之心,领岁月教诲,一路的风景,游走的心境将所有记忆、思绪尘封在无声的角落。岁月匆促,静待下一季的春暖花开。 一个人在别人眼里是多样性的,一面深受多人追捧,一面受尽煎熬。人生没有逆行,品性优劣各有所异,五味杂陈令人心折,凡事有度,才能渡己一生。 庄子说:人生天地间,若如白驹过隙。忽然而已,岁月蹉跎,流光如箭。人生或许就是色味俱全的剧场,从陌生到熟悉,再从熟悉到陌生。哪有什么岁月静好?一路走来尽是数不尽的俗事。变幻莫测的人生充满着荆棘密布,人人都是滚滚洪流中的演员,早晚会让人变得通透不再执拗看清生活的真相。 生活苦过才会明白什么是甜,痛过之后才知道更要坚强。人心,远近相安。一生中有些人来了去了,逝了时光;有些人近了远了,散了风景。人生驿站守好本心,走好脚下路,对得起自己的付出,在世俗的烟火里,日子平淡,粗茶淡饭,无尘、无念,如此随心而行就好。

愿生活中多一点沟通,少一些痛楚

愿生活中多一点沟通,少一些痛楚 ——有感于唐僧和悟空的关系 文/王新芳(山东) 昨晚看《西游记》,看到唐僧因孙悟空砍杀了坏人,不是念紧箍咒,就是驱赶孙悟空。这种情节偶然间让我觉得,唐僧和悟空的关系像极了很多夫妻。 生活中有很多夫妻在为人处世时,明明是为对方着想,但由于成长环境、生活观念、个人性格等原因,就是难于沟通,互不理解,常为一点小事争得口干舌燥、面红耳赤、心力交瘁,大伤和气。最终结果往往是其中一人像唐僧一样,吃了苦头,栽了跟头,经过九曲十八弯,才能理解孙悟空的良苦用心。 孙悟空在唐僧紧念咒语或断绝师徒关系时,明明有千般委屈无人可诉,万般难处无人可解,却还要一心斩妖除魔,护送唐僧去取经,想想真是可怜了他!唐僧不也是幽怨满腹、气愤填膺、难断难舍吗?他二人这是为什么?穷究到底,还不是因为性格不一,脾气不同,对待妖魔鬼怪的态度不一样,为人处世的方式不一样吗?试想,若悟空碰到一个和他心同气同的师傅,就算没悟空的本领,他们在去西天的路上是不是也会多一些理解,少一些磨折?但现实不容更改啊!万幸的是,虽然经过九九八十一难,他们最终还是相扶相搀,不离不弃的共同走完了去西天的路。 希望处在婚姻中的“唐僧”,不要不顾“悟空”的感受,一意孤行,扼杀“悟空”的智慧,消磨“悟空”的热情,能够多体谅“悟空”,多给“悟空”诉衷肠的机会,彼此多一点沟通,少一些痛楚,让“悟空”能够潇洒、自在、轻松的陪你去取经!

丝绸路上佳话传(二)

丝 绸 路 上 佳 话 传(二) ——文献中的中伊友好交往 文 • 诵/于桂丽(北京) 不用翻看文献,举目四顾,我们眼前就有许许多多的东西,它们来源于波斯,或是最初经由波斯传入我国。比如说葡萄、菠菜、苜蓿、无花果、胡萝卜、胡椒、胡瓜(黄瓜)、西瓜、薄荷、蓖麻、水仙、茉莉、石榴等,林林总总多达40种以上。我先生最喜欢吃的蔬菜——荆芥,在伊朗菜市场到处都有,但是在北京只有特殊的蔬菜店才有。 除此之外,举世闻名的《一千零一夜》(一译《天方夜谭》),源自波斯故事集《赫佐尔·艾夫萨乃》(هزار افسانه 即“一千个故事”)。最初可能来源于印度,由梵文译为中古波斯文(即巴赫拉维文),再转译为阿拉伯文,最后译成波斯语和中文,几乎已在我国家喻户晓。众所周知,《一千零一夜》里的许多故事,是直接来自波斯故事家的口头创作。“惊人的完美地把东方人——阿拉伯人、波斯人、印度人和五彩缤纷的幻想力表达出来了。”因而被世人誉称为“民间口头 创作中最壮丽的一座纪念碑。”(引自《高尔基论民间故事》一文,原载《一千零一夜》俄文版序言,莫斯科国家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在德黑兰大学文学院,有一门《古代伊朗文化》,涉及到这个文本,被誉为波斯哲理寓言故事《克里莱和迪木乃کلیه و دمنه 》(刘丽译 叶奕良审校:《克里莱和迪木乃》,少年儿童出版社,2006年),告诉人们面对光怪陆离的世界,一定要转动脑筋,用智慧来分辨真假、保护自己、摆脱困境、帮助他人。 波斯(自1935年起改名伊朗),是一个具有七八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她位于亚洲西部,扼守东西交通要冲,不仅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同时,东西方文化荟萃在这里,彼此交融互鉴,孕育发展,从而形成了独特、灿烂的波斯文明,给人类留下了丰富的历史遗产。流传至今的波斯经文典籍内涵丰富,异彩纷呈,在弘扬民族自强精神的同时,彰显道德与智慧,历来为世人所瞩目。 不言而喻,古代“丝绸之路”曾在相隔万里的中华帝国和波斯帝国之间搭起一座桥梁,谱写了两个伟大民族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长期友好往来的历史篇章。 2000——2007年,于桂丽和夫君在伊朗传播中国文化,讲中国故事 我国自古以来和波斯就有着友好往来和传统友谊,中国史称安息或波斯。《史记·大宛列传》最早言及“安息在大月氏西可数千里……其数大小数百城,地方数千里,最为大国。临妫(gui)水,有市,民商贾用车及船,行旁国或数千里...

我家的老枣树

我 家 的 老 枣 树 文/张道兰(山东) 最近读过一篇回忆性散文,叫做《孤独的枣树》,作者从自家院落里一棵枣树的移栽、成长、结果的过程,联想到自己异乡读书、考学、工作的经历。由此,我想起了我家院里院外的枣树,不止一棵,而且年代久远,那是祖辈们世代留传下来的。 童年时期最先认识的树种是枣树和榆树,且尤为钟爱的就是枣树。 读着《孤独的栆树》,我仿佛看到了我家枣树上黄澄澄的小枣花儿,粘粘的,星星点点,时而还会招蜂引蝶,吮吸着它清润的甘甜。我似乎嗅到了它青涩的枣香味儿,看到了滚圆的脆甜枣果,红里透着紫亮,以及那历经岁月洗礼的黑糙树干,那缀满鲜红枣果的枣树枝条。还有我的奶奶,摇着蒲扇,挪动着她的三寸金莲,穿着洁白的“夏布”大襟掛子,坐在我家老枣树下纳凉。这一切,仿佛就在眼前。 在那个物资极为匮乏的年代,果树稀少,新鲜红枣便是庄户人家唯一的果品了。同时,枣树也是庄户院落里可供人们休闲、纳凉、观赏的独有风景。 那时几乎家家都有枣树,每逢枣子成熟的季节,在日光的照射下,总有些许长得快的枣子吸足了花青素,捷足先登,率先披上了红衣,又大又红又亮,在枣树上星星点点抢占了风头。而此时,小孩儿们的馋虫也立刻被勾起来了,他们会想方设法把那些红透了的枣子从树上弄到地上来,尝一尝新鲜。有时会攒起来放到衣兜里,出去找伙伴们玩耍的时候,你吃我的一颗,我尝你的一颗,互相品尝着各家的枣子。现在才知道,那叫分享。 待到枣子完全成熟后,大人们便用竹杆从树上将枣子打下来,打一阵摇晃一阵,小孩儿们则每人拿着一件家什,或竹篮,或箥箕,将枣子一颗颗捡起,装满后,再倒入备好的粗布口袋里。捡到最大最红的,就率先塞入自己的口中,又脆又甜,美美得享受着,或装入自己的衣兜里,伺机独享清香。 那时人们只顾温饱,不懂养生,也不会过多去探究红枣的营养价值。打下来的枣子,谁家也舍不得全部晒干自己享用,而是将一布袋一布袋的鲜红枣子,卖给上街吆喝收枣子的枣贩,卖了钱用来贴补家用。枣子的价格要按枣子的质量成色来定,有的几分钱一斤,有的能卖到一角到二角一斤。枣子卖了钱后,左邻右舍的还互相讨论着谁家的枣子卖的价格贵,讨论的结果自然是卖的价格贵的大爷大娘们的笑容最灿烂。 后来,家家都垫起了宅子,盖起了新房,枣树便成了牺牲品。刨的刨,砍的砍,整个村庄的枣树所剩无几了。我家的枣树自然也难逃劫难,无一幸免。 枣树是中国的传统树种,栽培历史悠久,最早发...

浅析余华小说的语言叙述特点

浅析余华小说的语言叙述特点 文/王金龙(山东) 余华,人称当代的先锋派文学的主流人物,他的作品,把人物和情节置于非常态、非理性的现实生活中去,以血腥、暴力、淫乱来反映人生的痛苦。比较有影响的作品有:《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在细雨中呼喊》等,近年来又推出新作《文城》。他的作品屡次在国际上获得大奖,但由于作品内容和表现手法与国内文学主流媒体表现方式和内容大相径庭,所以,国内对他的作品颇有微词,国内各种文学奖项也与之无缘。对他的写作内容,有个人的好恶,姑且不谈。但余华在写作的形式和语言上,确实有他独到之处。他打破了人们常用的传统文字语言运用方式,独出心裁的把过去认为不合语法规则的词语组合在一起,形成全新的语句,让人读来耳目一新。在叙事结构上,采取时空错位、分裂、语句倒装等手法,让情节呈现多重性,增加了故事的感染力。 先看几个例子。 《在细雨中呼喊》中,有这么一段文字:“后来整个下午,村里人看到孙广才在寡妇家中若无其事地喝酒。然而这天半夜村里人听到了来自村外毛骨悚然的哭声。我哥哥听出了那时父亲在母亲坟前的痛哭。我父亲在寡妇睡着以后偷偷来到坟前,悲痛使他忘记了自己是在响亮的哭喊。” 这一段的叙事过程,显然和正常的顺序有所不同。一般人的表述顺序应该如下: 1.整个下午,村里人看到孙广才在寡妇家中若无其事地喝酒。 2.晚上,我父亲在寡妇睡着以后偷偷来到坟前。 3.半夜村里人听到了来自村外毛骨悚然的哭声。我哥哥听出了那时父亲在母亲坟前的痛哭。 4.悲痛使他忘记了自己是在响亮的哭喊。 显然,在这里余华运用了倒装句,造成了语序和时空的错位感觉,打破了常规的叙事方式。 这种倒装句和时空错位的叙述,打破了常规的叙事方式,在余华的文章里比比皆是,读来给人异样的感觉。 同时,我又感到他这种语序的形成,应该是长期阅读国外翻译小说的结果,是一种不自觉形成的叙事方式。我们知道,外语的句子结构所修饰语大都放在句子的后面,主、谓、宾语在前,定语、补语、状语等等都在后,这样就造成了翻译的句子,前面说了主要的事件,后面又有几句补充。我们阅读翻译过来的小说,远远没有国内知名作家,用母语写成的书籍读的流畅,就是这个道理。 下面这一句,更像是从外文翻译过来的句子:“父亲呜咽着走回寡妇家中,他的脚步声听起来像个迷路的孩子一样犹犹豫豫。” 按照通畅的中文写法应该是:父亲的脚步声听起来像个迷路的孩子一样...

“好大一棵树”

“ 好 大 一 棵 树 ” 文 /宁宏(广东) 瑜君,今受小曼生前嘱咐呈书如下: 该怎样感叹传奇的麓山,澄澈的天鹅湖,感叹青绿的樟园,还有那片桃林,一谷幽兰,让你们邂逅。生命中一次偶然的抬眸,她欣然所见是你的阳光爽朗还有器宇轩昂才华横溢,还有你对她的信任和垂青,让她尘封了多年的心怦然而动。随着你们的工作交往徐徐打开,她像个情窦初开的孩子,心如鹿撞,想到你便脸红耳热,说起你就眉飞色舞。你的诗你的书你的画她都好喜欢,你给她改的诗词她爱不释手,你送她的天下第一芒果沁其心脾。作为下属,她工作上对你唯命是从,忠心耿耿。 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就是遇到正要上车、过马路,或去医院或正准备做饭,你一个信息过来她就舍弃一切接应你,有几次埋头手机与你联系都差点撞了车。因为你不便用语音,几乎所有的交流你们都是文字信息,常常一天20几个小时她都抱着手机,生怕一个信息没有及时收到和回复。其实你们大都是谈工作,因为她动了心,便不顾一切为你,想把一切做到完美极致,她顺从你,辅助你,让你高兴,荣耀你。你说缺个人,她就到处去找寻,半夜三更还在想办法,加上她还要上班,工作也比较辛苦,常一进门,累的发晕,全身瘫软,茶饭不思,可你微信一来,她又像打了鸡血一样,回复不停,一字一句,几十条信息几个小时又过去了。自从网上认识你后,她每天觉得时间不够用,恨不得三头六臂。唉,为爱一个人,她是如此不要命。明知你有家,你也不会对她动心,但她却一直对你渴慕不已,欲罢不能。张爱玲说:为一个胡兰成低头到泥土里去了。她曾几番暗自落泪自我嘲笑,但一念及你,便陡生少女情怀,荡漾不已,早春的桃红立马会羞涩的爬上她的脸颊,一并辛夷花的滴露也疾驰滑过她的心头。或许这一辈子注定你们只有网络之交,于是她所有的长夜都是罗伊和玛拉的惊断蓝桥。现实的残酷,爱的执着,心的悲哀和凄凉,日复一日,倍受煎熬,她倔强的活在独自一个人五彩缤纷的幻想真空和残酷现实苦苦挣扎的纠结地带,每个青春剧的主角她都要去把你们对号入座,获得一种悄然自欺的清欢,但你并非在乎。当她知道那些精心挑选的淘淘票对你没有用,还无知于青春对你已经过往已经沉寂,不知道你的岁月不会再有激情燃烧,她一任自己梦里的花蕾尽然为她的理想和钟爱含苞欲放。 这一年的春天过去了,夏天也走了,桂花飘香的秋天来到了。中秋那天,月出碧海群山清朗,她却没看到圆月,因为在她心里你才是明月,你最终没有在她365天的期待...

读《拆掉思维的墙》有感

原 来 还 可 以 这 样 活 —— 读《拆掉思维的墙》有感 文/董蓓(河南) 今天我为大家分享这本《拆掉思维里的墙》带给我的思考。身边的人经常会说不喜欢现在的工作,感觉没啥前途,很焦虑,想改变又很迷茫,不知道自己除了现在的工作还能做什么?还有很多的年轻朋友,也会说做啥都提不起兴趣,总被人说很丧。怎么才能对世界提起兴趣?一些已经在职场很多年的人,会反馈说,知道自己发展受限,是因为自己的缺点和坏习惯,但是经年累月养成的习惯,试了很多方法都改不了。因为你会发现,这些问题之所以会存在,会困住很多人,归根究底是因为这本书里提到的“思维里的墙”在捣乱。作者叫古典,他的职业就是帮大家做职业生涯规划和人生道路设计。他接触了很多来咨询职业规划、人生规划的人之后,发现了“思维里的墙”这个始终影响、限制着我们,但又常常被忽视的力量的存在。 那什么是“思维里的墙”呢?其实就是一些低效的、错误的心智模式造成的扭曲认知。 我们知道,每个人的心智模式都不太一样。咱俩看同一本《红楼梦》,得出的理解可能会完全不一样,就是因为我们有着不同的心智模式。不同的心智模型,首先会让我们在海量的信息流中注意到特定的信息。你可能注意到了宝玉黛玉的真挚爱情,我呢,注意到的却是贾府这个高门大户里的权谋宅斗。 比如说,看到金钏被王夫人责骂后跳井,宝钗安慰王夫人,说金钏应该不是投井自杀,是在井边玩,不小心滑倒,才掉到井里了。有人会把宝钗的这番话理解为对长辈的贴心,也有人会把它理解为对丫头们生死的冷漠,对当家人王夫人的谄媚和心机。每个人都是通过自己特定的心智模型,抓取信息,解释信息,然后搭建起内心的世界。而执行力是由我们的心智模式、思维方式决定的。思维决定行为,而行为决定结局。不改变思维方式、心智模式,去提高执行力,改变人生结局,只会南辕北辙。 我记得,有个女孩曾经对我说过:“我想去大城市闯一闯,不想年纪轻轻就蹲在一个坑里,过着一眼望到头的人生。可是,我又怕大城市竞争激烈,压力太大,去了找不到工作,最后又灰头土脸地回家。而且我爸妈也不太支持,他们觉得赶紧找个对象,早点结婚生孩子才最靠谱。”你跟她说,既然想去大城市发展,为什么不试试呢,那里机会肯定比家乡多,找到工作不是很难的。 她会说,是的,但是我担心自己适应不了那边的快节奏。你说,那就在家乡待下去呀,平淡安稳,压力小不是也很好吗?她会说,是的,但是我害怕变成自己讨厌的那...

写到二十五岁的诗 — 读《海子的诗》

我从未专门去读过当代诗歌。和大部分人一样,我听过的中国当代诗歌,一只手数得过来,比如余光中的《乡愁》,比如顾城的那句“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而诗人海子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我更是曾将其作为QQ签名。谁让我住海滨城市不是?可等我真正的开始去了解海子和他的诗,才知道,在我还煞有介事把这句当作文艺的QQ签名的年纪,写下这首诗的25岁海子却已卧轨自杀。 《海子的诗》,收录了海子从1984年发表的成名短诗《亚洲铜》,到其1989年离世,五年间几百首传世之作。正如开篇所讲,我丝毫不懂诗歌。所以,我只从一个外行的普通读者的角度,去谈下我对海子的诗的一些浅白印象。 实话实讲,初读了几篇诗之后,我就发现一个问题:我读不懂。我本以为古诗才需要注释,可作为一个自认为语文水平及格的人,我觉得我急需一本“海子诗歌解读和赏析”。我不确定是不是所有的现代诗歌都这么难懂,至少余光中的《乡愁》,单看名字就知道他想表达什么。 我分析了一下我读不懂的原因,无外乎诗歌的表达方式与一般说话不同。海子的很多诗,将本来毫无关联的词语放在同一句话里,将本来毫无相似之处的事物放在同一语境里。如果离近了去看,往往觉得“天上一脚地上一脚云山雾罩不知所云”。尤其是可能因为诗人年纪轻轻,阅历受限,即使他想象力超凡,诗中也往往有一些重复使用的意象,比如这些词就频繁出现:麦地、太阳、x月(五月、九月、十月...) 、姐妹、乳房、马,等等。可渐渐的,我发现若不拘泥于这些单词,而是退后几步,眯起眼睛,从整句整段甚至整首诗的角度去看待,就能发现妙处。就好像一个画家在作画,左一笔,右一划,看似无关,可逐渐有了轮廓,有了骨骼脉络,然后就生动了起来。当最终看出是一副什么画时,自然感觉奇妙。 图片 再有一点心得,那就是诗是一定要“诵读”的,是需要读出声的。这与读其他的文学作品类型有很大不同。原因很简单,诗讲究韵律,讲究呼吸。不然的话,除了押韵,诗为什么要写成一行一行,甚至要几个字就一断句?所以,诗更像是已有节拍、强弱但未标上音符的歌。单纯看印在纸面上的诗,将难以品出其中的味道。我在网上找了几段配音演员徐涛诵读的海子的诗,听的直起鸡皮疙瘩。好诗配上好的演绎者,一下子就升华了。或者说好的诵读者,能将诗人原本注入到诗中的情绪再重新释放出来。 而如果给诗配上曲,成为所谓诗歌,那就又是一番风味。比如本文开头引用的这首,以海子诗词...

对爱的思考与疑问 — 读《霍乱时期的爱情》

我的读书计划虽然才进行了不到二十本,马尔克斯的著作却已是第两次出现了。也许是之前他的《百年孤独》给我带来了非同一般的体验,那阅读的快感过于强烈,以至于我优先下单又买了他的另一经典之作《霍乱时期的爱情》。 这本书也是部长篇小说,拿在手里感觉比《百年孤独》更厚一点。单看书名,我本以为这是讲述大时代浪潮中小人物的爱情。可能受了一些“时代剧”的影响,我自然的认为这类文艺作品总要有“演绎一出荡气回肠的家国情仇”这样的宏大设定。可阅读之下,我发现自己想的有点多,这整本书真的就是一部纯粹讲述爱情的小说,和霍乱的关系也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大。 书中的爱情故事也许多少受到了特殊时代的影响,但人物的情感与行为模式与普通人的日常并没有太多不同。得益于作者精准无比的心理描写,阅读过程中,我时常发出这种感叹:“原来大家在这个人生阶段都是这么想的,原来拉美人民的想法和我们中国人也没有什么区别。”我在膜拜诺贝尔文学奖级别的洞察力和笔力的同时,也佩服翻译者的水平,能将原作的精髓以我能理解的语言文字进行了传达,让我体验经典的精彩。 本书描写了各种各样形态的爱情,或严谨点说,是男女之情。毕竟在男主人公弗洛伦蒂诺与几百个情人的关系中,有多少是“爱”,还有待商榷。至少他个人认为这都不算爱,只有对女主人公费尔明娜才是真爱,甚至认为为她一辈子保留了“童贞”。这点很有意思,相信读过的都会留有印象。他这是在撒谎吗?在一生睡了几百个女人之后,还能大言不惭的这么说?我倒是能看到不同:对待那些情人,弗洛伦蒂诺多是很快就上了床,进入性爱环节。但面对费尔明娜,他倒真的像个未经事的处男,诚惶诚恐不敢造次,“纯”的不行。 其实都不用打拳,这本书我相信就会有很多人从现代的伦理道德角度感觉,三观不正。但经典文学的经典之处就在于,并不以世俗的标准给出直接的评判。比如,这本书我看完了,只感觉它在讨论爱情这一命题的伟大,让我陷入“究竟什么才是爱情”的思考。书里并不想去歌颂哪种爱情是好,说教哪种三观是对的。所以,如果一个读者认为男主就是一个物化女性的恶心渣男,还恬不知耻的妄言真爱,这我完全也能理解。 下面我想单就年龄与爱情的关系说点自己的看法。书中着墨最多之处是男女主人公在少男少女时期的书信爱情,其次便是二人半个多世纪以后再续前缘的故事。 对于前者,初恋,很容易理解,我相信爱过的人大都会懂。青春期时受充沛的荷尔蒙驱使,陷入爱情的人既懵懂又狂...

朝花夕拾 — 读鲁迅的《呐喊》

本人的这个读书计划,最近有点拖沓,但也终于到达第二十本了。我便将这个小小里程碑的位置,献给伟大的鲁迅。 鲁迅是每个中国人最熟悉的近代作家。他的作品在中小学的语文教材中收录数量之多,其他人无法望其项背。这其中,有如《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纪念刘和珍君》、《论雷峰塔的倒掉》、《藤野先生》等散文和杂文,也有不少小说。鲁迅的小说由于篇幅短小、思想深刻、言语直接易懂,所以很适合青少年读。何况鲁迅的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便是发表在《新青年》上,作品的受众本来也是放在有希望的新人身上。 本书名为《呐喊》,是鲁迅自己的一本短篇小说集。虽然既小又薄,但翻开本书的目录,却发现课本上那些耳熟能详的作品都出自本书。比如《药》,即人血馒头那篇;比如《故乡》,即闰土的那篇;还有《孔乙己》,这三篇再加上我只记得名字但不记得内容的《社戏》,都被我上学时的教科书收录过,可以说是经典中的经典了。另外,还有前面提过的《狂人日记》,和鼎鼎大名的《阿Q正传》等。所以,一本薄薄的小册子,竟能有如此之多的旷世之作,可以称为“神专辑”了。Orz,YYDS。 若通篇将书读下来,便会发现,确实课本收录的这几篇要相对易读一些。作为在世界文学史上都有一席之地的《阿Q正传》,之所以没收录到课本,我寻思应是篇幅过长的缘故。而若不读,我便只知有个阿Q的精神胜利法,势必遗憾。那《狂人日记》呢?我们大都听说过那句“从字缝中看出吃人”,以为只此一处,其实这小说全篇都在讲吃人。虽然不至于说恐怖,但要是上教科书,还是观感不够正向。何况我个人认为,单单文中一句话,就势必引起争议,让《狂人日记》难登教材。不是文尾的“救救孩子”,是中间的一句“李时珍做的《本草什么》上,明明写着人肉可以煎吃...” 国人同胞心中的《本草纲目》,地位之崇高,是能“激发民族意识,崇洋都被医治”的,断不能如此亵渎。《药》中的人血馒头治病,少有读者将其视为“医术”,其实也是在抨击这类似巫术的愚昧“偏方”。鲁迅笔下,人肉、人血,在旧时的国人心中皆可入“药”。 其实,如果读了鲁迅给《呐喊》写的自序,便可知他是个十足的中医黑,原因很简单:他父亲便是被彼时的知名中医所误,病不见好转而亡故。世人皆知鲁迅留日后弃医从文的故事,所谓“学医救不了中国人”,却不是很多人知道他为什么要先去日本学医。想来便是因为对骗了亲人的“中医”极度失望所致,尤其是当得知“日本维新大半发端于西方医学”...

“神作”麻了 — 读《索拉里斯星》有感

由于近期读了几本略枯燥的书籍,所以照例换一下口味,想读一本趣味性强点的,便从豆瓣的榜单上找到了这本《索拉里斯星》。作为一本科幻小说,本书荣居豆瓣的一周热门虚构类图书榜top1,好评如潮。但我读之后,有点失望:这又是一本思想性大于故事性的书。这就好像我想看一部刺激的探险片,或者带反转的悬疑片,最后发现在看一部平淡的剧情片。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节奏缓慢没啥意思的故事片都要叫剧情片,搞得好像其他类型的电影都没有剧情似的。 我自我检讨了一下,为什么精心选的书常常不合自己期翼的口味。 首先,对于科幻小说,如果只是想要追求放松或者“爽”,我不该选一些成书年代太过久远的经典。拜摩尔定律所赐,近几十年的科技爆炸式发展,这是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这便导致,如今的我们,再回头看古早的科幻小说,其对未来的设定总有很大偏离。最常见的便是:故事中的人类都能星际移民了,而很多基础技术看起来仍旧原始。作为一部成书于上世纪60年代的科幻小说,《索拉里斯星》也多少会存在这个情况。 这种不协调感,看太空歌剧类的作品会好一些。毕竟书里的政权还都是帝国制,很多东西原始得不合理也没啥。这里我顺便吐槽一下正在播出的美剧《基地》,我猜他们就是为了与时俱进,结果把个阿西莫夫的原著经典改成了如今这破玩意儿。 其次,经典的科幻小说书中那些能展现想象力的点子,在同时代可能是超前的。而后世的作品往往受其影响,会站在巨人肩膀上去开拓创新。这就导致我回看经典时,并不会有新鲜感,最多只是感叹:原来早在几十年前,大师就已经提出了这个或那个概念。这点我在之前写《克莱因壶》的读后感时,已经提到了。 比如《索拉里斯星》中对外星的设定,这是个双恒星系统下的行星,肯定有人会联想到“三体”:你是两颗,刘慈欣可设定了三颗。 再比如很多评论赞叹不已的,本书对于外星生命形态的颠覆性设定:覆盖整个星球的“海洋”便是唯一的“生命”。这里的“生命”我打了引号,是因为生命一词也是以我们人类标准框的一个定义。对于书中的索拉里斯星之海,反正我是不敢说ta是一个“生命”,只能说ta是“活”的。阅读过程中,ta让我想到了地母盖亚,想到了EVA里的莉莉丝之海。 回过头来说,海洋形态的“生命”,这个设定如今看还很新鲜吗?漫威的《银河护卫队》,星爵的父亲伊戈,实际就是一颗星。再说刘慈欣,不用说一颗星球是一个生命了,在他小说的《思想者》里,整个宇宙也不过是一个大脑。至于外星...

《江城》读后感

我读书参照的书单,起初多是通过豆瓣读书的榜单而来:按书籍评分由高到低,挨个看看书的简介,若是感觉可以读读看,便网上下单买回来。目前榜单上靠前的,多是些名著或耳熟能详的书目,排到第36位的是《傲慢与偏见》,第37位的便是今天要分享的《江城》。 单看介绍,《江城》算是一本非虚构文学,记录的是长江流域的一座小城涪陵的风土人情。涪,念“福”,我之前一直念“陪”。关键是本书的作者是个美国人,彼得·海斯勒。那我就很疑惑,为何评分最高的讲中国的纪实文学居然是个美国人写的?相比我们中国人自己,一个美国人理解中国的乡土,才能到第几层,能挖掘到多真多厚重?带着这样的疑问,我读了这本书。 彼得·海斯勒,在1996年初次来到中国,作为中美友好交流活动的一员,成为了涪陵一所师专学校的外教老师。他有写日记的习惯,《江城》便是他在中国这两年点滴生活的汇总。 那些我们中国人眼中的寻常事,被他以老外的视角一一拆解。然后我们发现,确实,原来这事儿还可以这样看,便会有种新奇的体验。但这又绝不是简单的“旁观者清”。他并不是一个冷漠的或高高在上的旁观者,而是深入参与到了当地老百姓的日常之中。很多老外笔下的中国,在中国读者看来,往往理解浅显或驴唇不对马嘴。而本书的作者不同,所以他的文字才能被中国人自己所接受。 正是因为往往能击中国人的点,当他吐槽了一些我们难以发现的点,或者能发现却不好说出口的点,好比“瞎说啥大实话”,便会有一种诙谐幽默的效果。 比如作者讲他看电视节目,看到少数民族在长城上载歌载舞唱《爱我中华》,想到的竟是:“你们古代的中国修筑这道城墙,就是想把你们挡在外面啊。”真是个好段子。但是先别急着感觉受到了冒犯,因为他接着又吐槽了自己的国家:“我在美国的电视荧屏上看见印第安人跳舞的次数比这还要多得多。” 像这种吐槽和尝试理解的内容,贯穿了《江城》整本书。他的想法和观点,有的我可以完全接受,有的我却不置可否。二十年过去,书中的很多现象如今也已大不相同,而有些却一直没有改变。 我所接受的,或感同身受的,多是作者教授学生时的那些故事。 作者当老师时,“如果某个学生做错了,会把他做对了的事指出来,并把他所付出的努力表扬一番。”这就和中国的教学方式很不相同。在中国,师生关系是很严肃的关系,如果学生做错了,老师直截了当的说出来就行。我曾经也上过外教课,便发现我的外教不管学生做的怎么样,都喜欢说一个词“well d...

凡人之躯比神明 - 读《棋王》

本篇分享的一本书是中国作家阿城的《棋王》,豆瓣评分也挺高。这本书包含了作者的三则短篇小说:棋王、树王、孩子王,即“三王”。 我孤陋寡闻,阿城这名字是第一次听说,听着便像是个改革开放之初的文人笔名,没想到作者本名就叫钟阿城。读完《棋王》,我查阅周边才知道,阿城在中国当代文坛极有名声,是个“如果你对文坛有关注,应该对他很熟悉”的人。 “三王”的故事,讲的都是文革背景下,知青视角见到的人与经历的事。我书读得少,听说成书于八零年代、讲的是知青往事的小说,属于“伤痕文学”的范畴。想来特殊年代的荒诞与辛苦,却给创作者们提供了无尽的素材。八零年代当有大量五零年代生的人写的七零年代的故事。现在知青往事就少有人写了。今人读这类故事,说是猎奇有点过,但与刚出版时受众的阅读感觉必是不同。在咖啡馆里读着前人的伤痕,心下批判一通,再喝口拿铁压压惊,能深刻到哪里去。 所以,不该故意深刻,我只谈下本书于我最直接的观感。 阿城讲故事喜欢用短句白描,这让读书不多的我,联想到之前看过的双雪涛的作品。下文还会提及四次双雪涛。我很羡慕能用短句勾勒文章的人,我便不行。我写一句话,一定要堆砌一批定语状语和从句,恨不得加满了顿号、分号;冒号:破折号— 甚至括号(怕有所遗漏),否则便不会写作。这也许是不愿舍弃东西的天性使然。 先说本书首篇《棋王》,讲了一个棋痴的故事,这让我联想到了双雪涛的短篇《大师》。但双雪涛的故事一般都有些“飞”,会往魔幻或不真实的方向靠。阿城的讲法显然更粗糙和土气一些,但在平地里起了惊雷。这篇的高潮部分,即主角王一生的一对九盲棋大战,被阿城寥寥几页写得气象万千。我看得很是过瘾,单这部分读了两遍。 很多人由王一生此战中读出了“侠气”。初始我也一样,想到了日本道场“打十个”的叶问、聚贤庄单挑群雄的萧峰、光明顶战九大门派的张无忌等等。《棋王》有两个电影改编版,其中就有一个徐克参与导演的版本。电影中梁家辉演绎的王一生盘膝而坐,二目微闭,好似练着什么神功,双手还结了个佛手印,很有武侠范儿。 图片​ 但书中的王一生,实际就是寻常坐着,双手放在膝上,气势也极为寻常,远没有大侠那般潇洒自如、咄咄逼人。实际上,他偶然间被几千人拱上这个大舞台,并无把握全胜,只是勉力死战。 他点燃自己,倾尽所有的那种决绝,让我想到了樱木花道的名言:我这一生最辉煌的时候,就是现在了!也许出了这个县城,他的棋力又算不得什么,可在此时...

无能与狂怒 - 读《鹿川有许多粪》

《鹿川有许多粪》,是韩国作家李沧东的一部中短篇小说集。初看书名,我还以为“鹿”与“粪”有些联系,脑中一副自然保护区的和谐图景。但显然我大错特错,忘记了我该有的刻板印象:韩国人的文艺作品中,怎么会有如此平静的画面。 我搜刮了脑中过往,确定这应该是我读的第一本韩国文学。20年前,表妹买过一本韩国网络文学《那小子真帅》,书名和封面天然让我不适,让那时的我丝毫提不起兴趣。而《鹿川有许多粪》,豆瓣评分高达9分以上,再加上一个特别的名字,便在我心里种了草,终归买来看了。 书作者李沧东,现在更多的是以电影导演的身份被人所知。说到韩国电影,我也是从大约20年前的《我的野蛮女友》开始,偶尔会随着韩流看点儿影视剧。这些年下来,以我个人的观感,韩国影视剧之所以风靡流行,还是多在于其故事情节足够抓人,而且不设限,怎么吸引人怎么来。以至一度在类型剧中出现了一些固定套路,比如曾经的白血病、失忆等等。相比较而言,中国的优秀影片往往含蓄而深沉,深沉到一定程度就变得沉闷,不好看。 再说表演风格,中国追求的是自然,而韩日更多夸张。而不同于日本演员的刻意,韩式演技更直给、感情更浓烈,少有含蓄这一说。即使有,也是将“含蓄”演到极致。 ​ 所以,这种就是冲着刺激人感官、煽动人情绪去的作品,怎么会不让人上瘾。我总结的韩国文艺作品,无论脚本还是演绎,都用力极猛。我怀疑韩国的民族性就是这样,便种下了开头说的刻板印象:韩国人易激动。 之所以跑题,啰嗦这么多韩国影视剧的事情,是因为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脑中画面就是一群情绪饱满的韩国演员,在演绎这些戏剧冲突极强的故事。 而实际上,作者李沧东是在三十年前写就此书,之后才转做了导演。书中的故事写的也是八十年代韩国的一些往事。查阅历史会知道,那是韩国民主化运动如火如荼的十年。李沧东的小说便像是另一种韩国的“伤痕文学”,写的是韩国特殊年代背景下的故事。 本书的几篇故事,若说有什么共同点,首当其冲的,便是警察在书中都算不上什么正面角色。由此便可见作者的立场。可耐人寻味的是,站在警察对立面的主角们,他们的行为同样存疑。《真正男子汉》的穷苦人张丙万,沉迷上了搞运动,以致有些癫狂,再无法回归正常人的生活。《龙川白》中的老人,主动认间谍罪,却只是为了给一辈子失败的自己,强行按一个年轻时追逐的革命身份。《天灯》中的女学生,更是一路迷茫,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结果既没有做成乖学生与乖女儿,也没...

我读了《史蒂夫·乔布斯传》

如题,本次分享的书是一部人物传记。我书读得不多,读过的传记文学就更少了,上一本可能还是《悟空传》?自我反省了一下,或是因为我不怎么崇拜人,潜意识里就觉得,没有必要花一本书的时间,专门去研究一个真实的人的人生。何况以前的我一直反感成功学,觉得成功人士的那些故事参考价值有限。如今看来实在是骄傲得莫名其妙。尽管我决定读这本名人传记,但毕竟偏见的积毒已深,还是不情愿自掏腰包,所以索性从图书馆借来阅读。 与《杰克韦尔奇自传》之类目的性明确的励志书不同,本书是专业作家经乔布斯本人生前亲授而作,角度更纯粹也更客观一些。关键问题是,史蒂夫·乔布斯已经死了。他立传的目的,据他本人所讲,是为了让他的儿女们理解他们的父亲是个什么样的人。书里讲的不是乔布斯的一段或一面人生,而几乎是整个人生。所以,这本书比我想象得要厚的多,阅读花费的时间也多。我想任何人的一生若要浓缩到一本书中,都理应如此。 我与苹果公司产品的首次接触,应该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上小学的我,在朋友家玩过一台电脑,当时叫“苹果机”。如今看来,那也许是苹果公司的Apple II,或是其他什么迭代型号。再接触就是21世纪的ipod shuffle,我没用过几天,因为觉得还不如国产mp3好用。就在几年前iPhone大火外号“肾机”之时,我还曾坚持说不买iPhone,觉得定价太高,有消费主义陷阱嫌疑。可如今,历经wp、安卓的我,早已经成了iPhone的粘性用户。以上便是我以往与乔布斯全部的“缘分”,都建立在他的产品之上。 才翻看了本书两三页,我就发现我对乔布斯的了解真的太少。原来他出生后就被收养,原来他的亲生父亲是个叙利亚人,原来他是个混血儿。以往没觉察到,他的面相其实很有些魅力,可能是来源于此。再看看书封面上单手托腮的乔布斯,总感觉他在向我比心... 继续读下去,我依旧带着一颗质疑“成功人士”的心,不自觉地去挑刺。但逐渐发现,乔布斯身上可吐槽的点太多,用不着我去发掘,书中毫不避讳地都直给了:他对人无礼、自恋、变态的控制欲、抛弃亲女、爱哭、偏好神神叨叨的伪科学养生等等。 我之前读过《白鲸记》,当时便知道乔布斯喜欢读这本书,他尤其喜欢书中的主人公亚哈船长。当我读了《乔布斯传》,心中恍然:“of course 你喜欢亚哈船长。”他们就是一类人:一名为达目的,偏执甚至残酷的斗士。亚哈的部下有时也忍受不了他的疯狂,会起反叛之心。众所周知,乔布...

迷茫的年轻人 — 读《当代英雄》

本次分享的书《当代英雄》,是十九世纪俄国作家莱蒙托夫写的一本小说。之所以读这本书,是因为在今年四月读书日那天,我在网上看到了一则视频,是习主席在之前的一次文化会议上,特别提到了他年轻时也曾读过这本书。所以,这本书算是来自领导人推的书单。 待翻看了前言我才了解到,本书中文译名中的“英雄”二字,实际并非一般所理解的那个意思。在这里,这个词指的是“风流人物”或者“时髦人物”。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毕巧林的青年贵族军官。读完全书,对于他的所作,我果然是如何也读不出“英雄”所为。若非要给他一个名头,我觉得“浪子”更合适。 比如,他在追求贵族小姐时,我看到的都是一个渣男PUA的痕迹。这里是指PUA的最初意思:搭讪艺术,撩妹套路。他先是欲擒故纵挑动对方的兴趣与挑战欲,再卖弄可怜人设引发对方的母性与拯救欲,然后若即若离让对方欲罢不能最终痛苦不堪。这些放在如今看,是不是标准的PUA手段? 再比如,在与曾为“友人”,后为“情敌”的一个平民军官的生死决斗中,毕巧林透出的那种狠戾与决绝,也绝不是一个软弱无能之人能做得出的。 他机智、果敢,但故事里的他并未把这些品质用在什么“高尚”“伟大”的事业里:他把他的聪明与勇敢用在了玩弄女人感情和与人私斗上了。 那若是考虑时代局限性呢?他算“英雄”吗?毕竟这是近二百年前的俄国。我想,恐怕还是不行。他的那些自我剖析,也许有些深刻与超前,这让他有别于一些不善思考庸庸碌碌之辈。但这种“风流”之后时不时的空虚与迷茫,说是看破红尘,我感觉也更像是事儿后烟的贤者时间。 可如果主人公如此的没啥可取之处,这本书又如何成为世界名著呢?我认为,毕巧林的行为与内心世界的矛盾,以及由这种矛盾而生的虚无主义,击中了不少人的心。因为恐怕很多人都体验过这种“游戏”人生之后的空虚感。尤其是年轻人。年轻人涉世未深,又有着旺盛的精力,才能像毕巧林那样尽情在冒险中挥洒,也才更能体会满格精力耗尽后的那种巨大失落感。莱蒙托夫写这本书时只有25岁,他显然是把自己的经历和思考按到了毕巧林身上。有的书评把毕巧林的成因归咎于沙俄社会的黑暗,对此我不敢苟同,看看如今仍有多少读者和他有共鸣吧。 最后,我想谈谈关于“多余人”的话题。按照百度词条,“多余人”指的是19世纪俄国文学中所描绘的贵族知识分子的一种典型。他们不满于现状,却又无能为力改变这种现状,于是成为了一个苦闷忧郁的多余人。本书的主人公显然也是一...

对于无知的自觉 — 读《虚无时代》

本篇分享的书,书名为《虚无时代》,原作者为英国人。距离上篇读后感已经过了半个多月了。之所以拖得时间有点长,主要是因为对我而言,这本书实在难啃,所以消耗的时间和心思都远超了我的想象。 进入了中年后,人生虚无的思想时不时的侵扰着我。最近的爆款影视《瞬息全宇宙》和《怪奇物语第四季》,里面的大boss,也都曾堕入虚无的深渊。而我眼见就要到不惑之年,却发现很多问题,尤其是类似形而上的问题,我一直没有认真的对待。我疑惑,谁敢说自己在四十岁会不惑。之前分享的几本书里,如《存在主义心理治疗》,也是想要寻找破解虚无的方法。这是我阅读《虚无时代》这本书的缘由。 但待我读了这本书,才知道这本书并不是全然在讲虚无主义或如何对抗无意义。它其实更像是一部近现代西方思想史:自十九世纪末,尼采喊出“上帝已死”,直到如今,西方世界诸多思想流派如何产生与演变。上帝信仰在西方一言九鼎的时候,神解答了“我从哪来、到哪去、如何生活、如何看待世界”等一系列、凭人力无法给出“正确”回答的终极问题。但如今宗教势力退却,上帝“死了”,谁来解释这些问题?只能靠人类自己了。所以,本书的英文名《The Age of Nothing》,在我看来,更应该是“The Age of No God”。 豆瓣上本书的第一热评说,可以“六百多页很畅快地读下来了”。这完全与我的阅读体验相悖。阅读过程中,明明都是中国字,我却常常不知作者所云,可又不甘心为了赶进度而强行翻页。我怀疑过是翻译问题,又怀疑这个位面的哲思是否已然超出了语言能表述的范畴,因此难以去找到精确的人类词汇,以转述思想家脑中所想。就像海德格尔那无比晦涩艰深的著作。我想,哲学的发展说不定会催生出一些新的词语。这就好比新发现的化学元素,只能为之生造一个字以命名。 但我很快便发现,书之所以难读,更大问题应该在我。这就是那种,看了会自惭“书读少了”的那种书。读这本书是需要有一定基础的。而我,实在是无知。作者在本书中列举了上百个西方名家。对于我来说,大部分的人名都极其陌生。如果我连他们是谁都完全不知道,也不了解他们的基本信息,那我又如何能理解书中对他们思想的进一步提炼呢?所以,阅读中,每遇到一个陌生的名字,我只能上网百度,然后发现他们的抬头无一不是“最著名的”“最伟大的”“某流派创始人”,“影响深远”等等。于是更觉得自己孤陋寡闻。但做了一些基本功课后,再读涉及的章节,果然“畅快”了一...

直播文明 — 读《海利科尼亚1: 春》

由于上本书《虚无时代》啃得比较累,作为调剂,我在间隙中读完了这本科幻小说《海利科尼亚·春》。 《海利科尼亚》其实是三部曲,我读的这本“春”是第一部,第二、三部分别名为“夏”和“冬”。本书的作者是英国著名科幻大师布赖恩·奥尔迪斯。和往常一样,孤陋寡闻的我之前没听过他的大名。但他有一部科幻小说《玩转整个夏天的超级玩具》,由其改编的电影我曾经看过,那就是《人工智能》。 世界范围内有名的科幻系列丛书,我之前读过《海伯利安》、《基地》、《沙丘》和《安德的游戏》等。而《海利科尼亚》系列,尽管已成书40年了,在中文互联网上名气却小了不少,很少有人讨论。究其原因,主要是这套书去年才引进国内,本系列的中文版第三部“冬”更是今年才刚刚推出。作为一名科幻爱好者,我也算是尝鲜了。 初读之下,第一感觉这书有点不太像科幻小说。小说开始讲的是在一个叫“海利科尼亚”的星球上发生的故事。故事中有人类、有异族、有通灵术、有各种怪兽、有奇特地貌,就是没有科技。所以,怎么看都更接近玄幻。尤其是书的内页还附了一张“海利科尼亚”的地图,这让我直接联想到了《冰与火之歌》和《指环王》,就更让我加深了“玄幻”印象。 另外,作者讲的故事,既没有科幻作品的那种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又没有高魔玄幻的英雄设定,也没有低魔世界的勾心斗角或宏大叙事。作者一直在以一个家族为线,构建这个类地行星的世界观设定。在阅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认为这是一部设定大于故事、大于人物的小说。 他们的故事里几乎没有为了挑动读者的情绪、用以构建情节高潮而进行的铺垫渲染,也没有埋什么暗线之类挑战读者的智商。简而言之,单看这个大陆上发生的故事,我没有获得读幻想类作品该有的那种“爽感”。如果一定要找一部有类似体验的小说,我觉得是咱国家曾经的“九州系列”,也是相对乏善可陈的人物与故事。多年过去,我如今只能记住点“九州”的世界观设定。我多少感到这书有些无趣,由于本来就是为了放松而阅读,便隐隐有点失望。 直到我读到在这颗海利科尼亚的上空还有一艘常年盘旋的地球人飞船。终于,科幻元素有了,悬疑感也来了。之后的阅读中,我便一直期待着这些时不时在书中出现的“飞船”章节。 这艘宇宙飞船不仅是为了做研究,还俯瞰观察着整个星球上发生的点滴小故事,并传输给几千光年之外的地球,供地球观众看直播真人秀。这一刻,对我而言,海利科尼亚上的芸芸众生变得渺小,变成了纪录片里的野生动物。他们的...

相信过程 — 读《我与地坛》

本篇分享的书,是史铁生的散文集《我与地坛(纪念版)》。 史铁生,当代作家,二十一岁在农村插队时,因脊柱疫病导致下身瘫痪,之后一直活在轮椅之上, 2010 年因不幸突发脑溢血离世。 危卧病榻,难有无神论者。 《我与地坛》 我读的这个版本,名为纪念版,收录了史铁生先生的一些散文和随笔。读的过程中,便发觉不同的文章之间,风格倒是比较统一,很多内容都相互印证,表达的主题也一脉贯穿。 本书开篇即是其代表作《我与地坛》。作者娓娓道来,描述的貌似是些人间寻常烟火,但却直读到令我动容。我不由得赞叹:写得真好。 先别去死,再试着活一活看。 《我与地坛》 由于青年残疾,作者受到的打击巨大,曾数次轻生。在文章中,作者一直自己给自己打气:要好好活。由此可见,他实在是活得绝望,才会反反复复的对自己这么说。 我常以为是丑女造就了美人。我常以为是愚氓举出了智者。我常以为是懦夫衬照了英雄。我常以为是众生度化了佛祖。 《我与地坛》 尤其是前几篇文章,与母亲相关的,作者这挣扎于生死的沉重,碰到了母亲默默守护的厚重。当作者可以逃离出自己的痛苦,而有能力转而关注身边人的感受时,母亲已然不在,徒留遗憾与思念。于是愈发让人看的难受。 我想说服自己,不要陷入这负面情绪。这只是文章,这只是因为一个抑郁情绪缠身的人,恰好还是个笔触惊人的作家。所以他有能力把这种情绪透过纸面传达给读者,而世间并非一切都这么沉重。比如,单看前几篇,写得好似母亲是作者唯一的亲人,而实际上看到后面会发现,他有其时健在的父亲,有个妹妹,还有一帮仗义相助的朋友。这样看,便感觉好了很多。 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 《我与地坛》 一个容易抑郁的人,往往是个喜欢思考、心思细腻的人。通俗来讲,就是“想得比较多”。作者在这本书中的“金句”很多,想来便是在地坛之内,轮椅之上,思考所得。这些句子,因为说者细腻所以准确,因为准确所以直击人心。 看看引用的这些句子,便会发现,与近期我读的一些书类似,史铁生依旧是在探讨人生意义的终极哲学问题。也真是奇怪了,一旦我开始有意去追寻这个问题的答案,便处处能遇到同路人,哪怕是随机挑的一本书。如此才发现,其实大家都在寻找生命的意义。 人为什么活着?因为人想活着,说到底是...

连环杀手都是神经病 — 读《ABC谋杀案》

本篇聊聊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推理小说《ABC谋杀案》。 之所以读这本书,是因为我关注的一档读书播客节目“银杏树下”,最近聊的就是这部作品。为了不在收听节目中被剧透,我便先提前找了电子书,花了点时间读完。 我本人一直很喜欢看推理小说或影视。但推理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作品,我之前认真读过还有印象的,也只有《无人生还》和《东方快车谋杀案》了。 以下涉及相关作品的剧透。 《ABC谋杀案》的内容,简单讲,便是英国各地出现连环凶杀案,凶手会按照地名和人名首字母的顺序行凶,而且还会发杀人预告。 在较传统的推理小说或电影中,一个连环杀人凶手,尤其是一个会发杀人预告的凶手,不太可能是个随机杀人的神经病,也不太可能是为了达成某种“仪式感”而刻意为之。同样,凶手发出杀人预告一定是有目的的,不太可能是单纯的挑衅。 比如本案,几个被害人之所以接连被害,必然不可能是因为他们生活在A、B、C市,姓名首字母为A、B、C这种原因。凶手给侦探寄预告杀人信,也一定存在混淆视听之类的目的。 但我之前看过的《唐人街探案2》,最后解谜,凶手杀人的作案动机,真的就是为了一个神棍“仪式”,行凶逻辑是遵照“五行”,受害人被挑选的理由就是他们的生辰八字。这和按姓名首字母ABC来挑人杀有何不同呢?所以,电影里的凶手还真的如宝强所说:就是个神经病,于是看得有些失望。不按套路。 现实中的罪案才会不同,比如美国著名的十二宫杀手,TA发的预告看来就是纯粹挑衅警方,随机杀陌生人。所以,难以侦破。 在这类推理作品里,若受害人之间完全不认识,表面上无法将他们联系起来,那找到隐藏在被害人之间的共通点即是破案的关键。而这个能把被害人串在一起的线索,当作者将其公示之时,往往能把故事推向高潮,给读者醍醐灌顶、汗毛直竖之感。 比如,在推理作品中经常出现的,受害人原来都曾是某个大夫的病号,那这个大夫或者能拿到病例的人就有重大嫌疑;或者受害人都曾是某个旅游团的游客,那在那次旅行途中,一定发生了被众人掩盖的不可告人之事等等。“找相同”,是看这类作品的一大快感来源。 拿阿婆的《无人生还》为例,受害人都是犯了罪,但逃脱了法律判决的人。落在本书,便是在受害人身边都出现了“丝袜”这个意象。 《东方快车谋杀案》反其道而行之,受害人只有一个,凶手一堆。那貌似风马牛不相及的凶手们,背后其实大有关联。 说回本书。凶手遵循ABC杀人,实际是为了掩盖真正的杀人目标和动...

不仅是科学问题 — 读《鼠疫》

之前我曾分享过加缪的《局外人》,本篇再聊聊他的另一名作《鼠疫》。 《鼠疫》是部小说,讲述了在20世纪40年代,北非的一个小城中爆发了鼠疫,城中各色人等承受与对抗这场灾难的故事。之所以特别强调这是一篇小说,是因为它太像一部纪实文学了。 加缪在这本书中按照时间顺序,从疫情初现,到爆发爬升,直至症状变异,最后疫情消失。故事整体的讲述平实,稳稳当当,没有浓墨重彩。书中唯一让我揪心的一处,是详细刻画了一个小男孩受尽病痛折磨而死的过程。书中有个神父,开始坚持世人受苦是来自于“罪”。可他也解释不了“孩子又有什么罪”这种问题。看这段,无疑让我想起了陀氏在《卡拉马佐夫兄弟》里,对上帝完全一样的质疑。 除了写作手法,另一个让我以为在读纪实文学的原因就是:我们正在经历新冠引发的瘟疫,而书中讲述的一件件,就是眼下的现实。当瘟疫来临,社会政策会有什么变化,人心会有什么变化,书中几乎都说到了。然后我会发现,从2020年初至今,书中讲的这些,在我们的周边全部又来了一遍。管你近代还是现代,北非还是东亚,《鼠疫》简直就是一部大预言书。好比物质决定了意识,瘟疫决定了人类一定会如此应对。可为什么会这样? 之前对于这本书,有一种流行的解读,即“鼠疫”更多是一个寓言。加缪借瘟疫笼罩之下的社会失常,逐渐变态,以及其中展现的人性光辉,是意有所指、隐喻些什么。就好像一些社会实验类电影,一帮人封闭在一个狭小的房间里,或者轮船中,或者孤岛上,在特殊情境下的小社会中充分暴露人性,供观者玩味、“反思”。放在本书就是,一个几十万人的城市,封上,然后设定几个参数:传染率R0,致死率等等,看看会发生什么。这就是一种象征性的意味。 可如今,看着这种评论,我只觉得讽刺和好笑。为什么?因为不经历一场瘟疫,还都自以为是的,以为自己理解了这本书。哪还需要什么比喻,现实远比故事还要有想象力。我甚至认为在现实的映衬下,这本书竟失去了很多光彩。 如前所说,书中封城后的社会百态,与如今并无二致。书中的人们其实还更自由一些,至少还能去馆子里喝个咖啡什么的。但不妨碍作者认为这就是一种“流放”、一种“囚禁”,疫情下的人们就是“鼠疫的囚犯”。只是我们有“元宇宙”,没法去海边踏浪,还可以网上冲浪 。借助科技,现实由魔幻转为赛博科幻,比小说更先锋更有“实验性”。科技既能治病,也能万里赋红码将你流放,也能用监测手环电子封条将你囚禁。 更魔幻的是我们会把魔幻当...

《卓有成效的管理者》读后

与我之前分享过的50本书都不同,本篇聊的是一本管理学经典,作者是被誉为现代管理学之父的彼得德鲁克。 先说为什么会读这本书。直接原因是,我本年在公司的一个小KPI,即是读3本这类书籍,作为自我提升的一个行为。为了完成KPI读书,听起来可疑,但毕竟开卷有益。若既读了经典而有所得,又顺手能在业绩表上打一个勾,也算两全其美。 彼得德鲁克的大名,我也是加入了本公司之后,才在公司买的樊登平台上听说的。作为一个老管理学学士,却早忘了什么管理学的父,真是数典忘祖,无比惭愧,哪还好意思再对樊登推的书不以为然。不是学管理的人,反而经常提到彼得德鲁克,这不奇怪。学以致用,需要管理别人的,大都不是管理学科班出身的。因为毕竟大部分人都是被管理者。上大一的时候,某老师被我们气得不行,就直接说出真相:你以为你们学了企业管理,将来就会有企业让你们管理吗? 所以翻看此书,大部分的内容,对于我来说算是管理学的常识。尤其是此书已出版了半个多世纪,德鲁克的很多经典理念也早已被发扬光大,不再新鲜。比如做好时间管理、结果导向、知人善任等等。因此,我下面不准备再对那些不说也知道的常识进行赘述,而直接谈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三点。 第一,本书在谈到用人时,提到了一点:一个有效的管理者绝不会说:“我少不了某人,缺了ta,我的事就办不成了。”德鲁克认为,出现“少不了某人”这种情况是不正常的,原因要不是因为管理者不行,要不就是因为“某人”不行。应对办法是必须要将此人调岗。 作为一个被管理者,这点显然是反常识的。因为这与我们通常所宣扬的职场目标相违背。设问,如何才能不会被裁掉?那必是要成为公司不可或缺的人才。这样的员工才是公司的中流砥柱,才是好员工啊。那德鲁克为什么要反对呢? 讲个这两天的新闻。尽管在休赛期,NBA的篮网队也比较乱套。因为他们的当家球星杜兰特,正逼着老板蔡崇信满足自己的要求。我不去探讨谁更有理,都是生意。只是说明:过于不可或缺的员工,会有将组织搞乱的风险。所以站在公司管理人员的立场,正确做法是,不该允许有人搞特殊,有将公司军的能力。每一个炒公司鱿鱼的人,都幻想着公司离了我隔天就玩不转了。但客观来讲,一个良好运作的组织,应该是离了谁都一样转的。 但这点还是存疑。就是有些能力极强的人,能在其原有岗位上干出超人的业绩。而为了这种理由,一定要给他调职,无异于将其天才雪藏,受损失的也是公司。可也许长期来看,还是利大于弊...

月亮之上自由飞翔 — 读《生死疲劳》

我在公众号上写写读书后感,终于写到第五十篇。十篇一小庆,五十篇该大庆。我本计划读本难啃的非虚构类经典,以体现仪式般的庄重。但近期网络上莫言的争议又起,我瞅着手边这本《生死疲劳》,想到网上余华对这本书的评语:“很嫉妒,妈的写得那么牛逼我X”,心痒难耐。我心说:莫言毕竟是中国真正意义上的唯一一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他又自称诺奖评委是读了《生死疲劳》才决定给他颁的奖,那这本书自然也足够令我的“大庆”生辉了。 《生死疲劳》讲述了一个叫西门闹的高密东北乡地主,在二次土改时丢了性命,然后历尽数次转世投胎,作为驴、牛、猪、狗、猴,见证了从1950年代至20世纪末的当地历史。整本书篇幅不小,约五十万字,我用了五天多读完。一天读十万字,这个速度对我这个中年上班族而言,算是极快了。可见其可读性有多强。莫言说他只用了43天就写就这部著作,我信,读时就感觉水银泻地般的流畅,可以想像他写时的一气呵成。 我书读得少,以往没有读过莫言的书。所以当我初读第一轮回“驴”,就感觉莫言的语言风格与以往我读过的中外小说不同,确有一股非常独特的“中国风”。不是那种或文雅或造作的古风,而是如《儒林外史》那类明清小说,用极通俗的中文讲讽刺故事。闹闹哄哄、荒诞不经,绝对是中国独有的味道,因为它完全依托于中文。好比唐诗宋词,再好的翻译也不可能用另一种语言还原其韵味。我相信莫言之所以能拿诺奖,善于继承和驾驭本民族传统的语言风格,必定是主因之一。 再就是著名的“魔幻现实主义”风格了。众所周知,莫言不止一次说过马尔克斯对他产生的巨大影响。《生死疲劳》这本书,就不仅有很明显的《百年孤独》味儿,而且书中后期写男女年老之后的重新结合,也让我想到了《霍乱时期的爱情》。我只读过马尔克斯的这两本书,也只能看出这么多了。 除了完美融合的本土风与魔幻现实风,我从莫言这本书中体会更多的,是一种极为“自由随性”的风格。很多时候,都不能称之为随性,而是任性。这导致了此书我认为最为神奇的一点,就是尽管整本书浑然天成,但其实叙述角度和手法和节奏等等等等都在不停的变换。 比如角度,作为故事讲述者的“我”,一会儿是“西门闹”,一会儿是蓝解放。身份转换之时,作者都不会特别交待清楚,必须要读者自己发现讲故事的人已经变了。再加上还有个打破了第三面墙的另一个“莫言”,书中时不时会引用他在这个世界中写的“书”。何其任性,却让我在混乱和眩晕中找到了阅读快感。 比如...

他们都有光明的未来 — 读《刀锋》

— 《刀锋》" data-editid="w1zwz8p6i9vhdl0wzk"> “当你决定离开常轨行事时,这是一种赌博。许多人被点了名,但是,当选的寥寥无几。” — 《刀锋》 本篇分享的是本豆瓣高分书,英国作家毛姆的长篇小说《刀锋》。 若是不知道内容,单看书名,还以为是本故事硬核的书。实际上,“刀锋”这个意象仅仅出现了一次,是在书扉页上的一句话中:“剃刀锋利,越之不易,智者有云,得渡⼈稀。”这句话出自印度古籍《奥义书》。字面意思一望便知:救赎之道无比难得,好比过刀山。这与《圣经》中说的上天堂如“进窄门”异曲同工。所以,这本书讲的依旧是“生命意义”之类的话题。又让陷入虚无的我撞上了。 本书的主人公拉里是一名青年才俊,因为在一战中目睹战友的死亡,触发了寻找人生意义的开关,从此不顾一切的寻找答案,开启了常人无法理解、类似修行的一生。 初读之下,我以为《刀锋》是另一本《月亮与六便士》,尽管前者比后者成书晚了二十多年。因为与《月亮与六便士》的主人公斯特里几乎一样,不走寻常路的拉里,展现了极端的任性和执着,谁劝都没用。斯特里是一心画画,而拉里是泡图书馆与穷游世界。 我个人认为,大多数人都会在某一个时间点思考“这一切到底有什么意义”,而死亡焦虑最容易成为触发思考的缘起。可绝大多数情况下,我们也只是带着问题继续过下去。不然还能怎么样呢?拉里的人物设定,自己吃饱全家不饿,近乎无牵无挂。他完全掌控自己的人生,说走就走不工作,没人会指责他自私。但我们绝大多数人做不到这样,尽管我们也宣扬“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所以,拉里的苦修式读书与旅行,不是我所向往的读书与旅行。当然,对拉里读书的契机,我非常理解,我这两年又开始有阅读习惯,也大体类似。但他在印度的经历,却没有打动我。那些从古印度流传下来的大智慧,让他开了窍。轮回说也能够解答他对上帝说的一些疑问。显然,作为中国人,我对此无法获得共鸣。西方的作品有太多对“上帝”的质疑性思辨,很棒,但我在《卡拉马佐夫兄弟》那篇读后感也说过了,对本就不信上帝的中国人来说,这是屠龙之术,与我何干。至于瑜伽冥想之类,国人同样不会觉得有多神秘。古印度又如何,谁还不是个文明古国。之前读《乔布斯传》,看到连乔布斯也曾到印度禅修过很长一段时间,就发现西方人确实很吃这一套。所以拉里突破自我的印度行,在我这儿有种奇异博士寻访古一法师的漫...

大周期年的夏天 — 读《海利科尼亚2: 夏》

《海利科尼亚》是三部曲科幻小说,我之前写过第一部《春》的读后感,本篇分享第二部《夏》。 在第一部的读后感中,我曾期待过这本《夏》。原因在于看豆瓣书评说,这一系列的内容越来越精彩。可依照我个人的观感,第二部依旧延续着第一部那种不温不火的节奏,谈不上有什么引发阅读快感的变化或升华。 作为生态小说,若说第一部《春》着重对生物体系的设定进行了描绘,那《夏》便是对地理设定的展开了。借助航海技术的发展,书中就有船绕了大半个海利科尼亚。书扉页上配的地图也终于派上了用场。 第二部的亮点,依旧来自于星球上空那艘太空飞船。这部甚至有了一个从飞船下到地面的人。我本以为作为下凡的堕天使,知识碾压地上人的存在,他应该成为类似穿越爽文里的主角。但很遗憾,书中有个很扯的设定:尽管科技已经这么发达,飞船中的人却无法抵御海利科尼亚上的病毒,所以下界就是死。虽然活的时间不算太长,而且还挺憋屈,这个人依旧在地面上挺满足。因为,他触碰到了在太空船上永远也体会不到的真实。 说到真实,最近我体会到的最大真实感,便是从凉爽的空调房走出户外的那一刹那。迎面扑来的热浪,甚至让我的眼镜起了雾,我的鼻孔瞬时放大,以便呼吸。同行的人都渴望尽快躲进下一个空调房,我却眯起眼睛,吐纳两口四十度的空气,想着再多感受一下真实的世界。 书中的海利科尼亚也正在经历大周期年的夏天,这个夏天要持续几百年。不像双星系统的海利科尼亚,我们的世界里只有一个太阳。但这不意味着,地球上只有春夏秋冬这种气候小周期,没有大周期。事实上,关于气候周期性变化的研究比比皆是。有说几十年一个周期的,也有说几万年一个周期的。温室效应、拉尼娜现象、厄尔尼诺现象,这些词就如这个夏天一样火热。甚至有奇文说,如今的气候会回到西周时期,中国北方将重新变得湿润温暖,沙漠重变绿洲,中必赢云云。 这个夏天热得如此反常,没有空调真就活不下去,上点年纪的人都在回想:以前没有空调的日子自己是怎么过来的。我懒得去查历史数据,单凭个人印象,在20年前,28度就已经是青岛最热的天了,超过30度我觉得那得要多热。可现如今,降到30度以下竟可以认为入秋了。我甚至有了一丝杞人忧天的恐慌:地球会不会渐渐变得不适宜人类生存? 而且祸不单行,有研究指出(不列reference了),气候的变化也推动了一些病毒的大流行。新冠、猴痘,甚至可能只是前兆。而海利科尼亚上的病毒,也会伴随着大周期年的转暖和转冷爆发...

《呼兰河传》读后

《呼兰河传》,作者萧红。 起初读这本书的原因很简单:我最近常用Kindle读书,Kindle上的免费电子书不多,《呼兰河传》是其中之一。 我书读得不多,在这之前,我对《呼兰河传》的认知,仅限于小学课文《火烧云》节选自本书。而且,若不是女儿特别提起,我连这点都忘了。而对于作者,除了萧红这个名字,其他更是一无所知。现如今,说脱口秀的呼兰可能还比她更有名。所以在读之前,我完全没有想到自己会被这本书所吸引。待到读完,我才终于明白它为什么能在豆瓣上拿到9分以上的高评价,也直接打了五星好评。 呼兰,现在隶属于哈尔滨,是作者萧红的故乡,她在这里生活到20岁。在这本书里,萧红描写了上世纪二十年代,呼兰河小城的人文地理风貌,自己在此的童年时光,以及几个印象深刻的人物。单这么看,这本书并不像一部长篇小说,我也一直以为是散文。不少评论诟病,此书行文太散。但我个人认为,《呼兰河传》当得起“形散而神不散”。 看书的前几章,呼兰河里的所有人都没什么追求,就这么稀里糊涂、凑凑合合、庸庸碌碌过了一生。看河灯、跳大神,貌似一派人间烟火气,但也可以说,这些封建迷信活动就是他们人生中最大的事情了。而且这里的故事一代一代永无改变,好像黑夜中漂泊无定的河灯,透出一股万般皆虚无的悲凉气。 我看有的评论说,书中的一些场景,很是熟悉,至少在网络时代前的农村依旧存在。其中部分原因,即是在这本书中,找不到与政治有关的描写,所以时代模糊。这点与其他的现实类文学作品不同。比如说《茶馆》,一共三幕,三个时代各有特点,清末、民国等等,非常清晰。再比如《生死疲劳》,六道轮回转世,每一世发生的故事都代表了特定的历史时期,一望便知。这类书往往是写所谓大时代背景下的小人物,时事是主导人物命运的主因,避不开。 但《呼兰河传》不一样,在这个村庄里,看不到战争或运动带来的剧烈动荡。这里没有大时代,没有小人物,只有一众乡亲父老,作为一个群体在世间轮回。我就这么随着他们浑浑噩噩的来到了第五章,看完之后血压直接飙升。 第五章特别讲了一个人物 — 小团圆媳妇,即邻家的一个童养媳。她是个年仅12岁的小女孩,在婆家遭受了非人折磨,最终悲惨的死去。问题是,婆家人并不仅是坏,更多的是蠢。他们把正常人的反应与情绪,当作是有病或中邪。婆婆以为团圆媳妇是撞鬼了,殊不知在团圆媳妇的眼里,婆婆自己就是鬼。为了给她治“病”,婆家各种求神弄鬼,试巫术偏方,因此被骗光了...

《喜鹊谋杀案》读后

本篇聊一聊近两年刚出版的一本推理小说《喜鹊谋杀案》,作者是英国推理小说作家安东尼·霍洛维茨。我之前没听说过他,但看介绍得知,他是“有史以来唯一被柯南•道尔产权会认证的续写福尔摩斯之人”,水准可见一斑。 之所以会读,主要是因为听某文化类播客推荐了这本小说。再者我本身也算是推理爱好者,所以即便这本书足有27万字,我也仅花了三天时间便读完了。 一 本书的一大亮点就是“书中书”的故事结构。书中有一个“现实”世界,可称为“表世界”;表世界里有一个推理作家,他笔下的世界可称为“里世界”。表里世界都发生了命案,而且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通常,若是一本推理小说在讲述结构上玩什么幺蛾子,我会首先考虑存在“叙述性诡计”。而本书则重在以表里世界案件的缠绕交织,带来阅读快感,让我有类似看今敏《红辣椒》般的体验。 略有遗憾的是,书中表里世界的写作风格,我并没有感到存在太大差别,不知道英文版是不是也如此。这一点个人认为同样是书中书结构的《赎罪》做得更好。再次赞叹《赎罪》作者驾驭各类风格的惊人笔力。 二 本书还出现了类似《无人生还》里的那种预言杀人“童谣”,也是非常经典的推理写作手法了。我也是读到这里才知道,与中国不同,喜鹊在西方的寓意不太好,甚至相反。可之后看来,这个“童谣”与之后的情节发展并没有特别贴合,除了致敬阿加莎·克里斯蒂,好像也没有什么存在意义。 三 书中的破案方式也是比较“古典”的“家访流”,即侦探通过挨家挨户和案件相关人员唠嗑,多角度获取信息,从而推断出谜底。这有点像解那种“甲乙丙丁谁说了谎”的智力题。表里世界的两个“侦探”都采用了这个方法。本书的两个世界存在大量的相关人,他们的故事即使最终与案件无关,也会作为破案干扰项占据大量篇幅,这也是造成大部头小说的主因。 四 这本书给我的最直接感受:推理悬疑小说,作者若写着写着太监了,甚至写一半死了,下回没有分解,确实会令追更的读者们崩溃。不仅是推理小说,比如《红楼梦》,据说后人不管怎么续,都没有曹雪芹那味儿。作为《冰与火之歌》的忠实读者,和其他书迷一样,我就怕万年拖稿王马丁哪天拜拜了。 五 其实于我个人而言,表世界的凶手和TA所用的障眼法并不难猜。但里世界的凶手身份,我个人感觉,安排得有一些刻意和牵强。这也难怪,里世界案件的谜底,一直到最后才给到读者,就是为了不让读者猜到。在揭密之前,没有实锤,那凶手身份安排给谁其实都可以圆过去。这种靠设置...

一个解释 -《置身事内》读后

《置身事内》,是一本有关政治经济学方面的书,作者是复旦大学学者兰小欢。本书在开篇,就直接给出了它的阅读受众:大学生或对我国经济有兴趣的读者。所以,显而易见,本书的特点就是“浅显易懂”,和“科普”类似,重在对“置身事外”的读者,进行政治经济的知识普及与政策解读。我好奇,如果是“置身事内”的公务员读了本书,会不会有不一样的体会。 在豆瓣上,这本书获得了9分以上的超高评价,单看分数这都能归为“名著”了。为什么评价会这么高?读完之后,我试着分析下原因。 首先,本书用最简单的逻辑,解答了“为什么中国是如今的这个样子”。比如,所有人都关心的,房价为什么高?作者的解释简单明了:因为上世纪九十年代的分税制改革。从此,地方财政少了税款的收入,GDP要上涨,必须另谋出路。而地方手里的筹码不多,最直接能想到的,就是“卖地”,以此为杠杆撬动经济。土地财政确实有效,过去二十年中国的高速发展多少依托于此。 这里,本书点出了一个现实:我国是一个资源相对匮乏的国家。这与我从小所学的地理课本有偏差。我受的教育说,我们是个发展中国家,还很穷,但少有说我们的资源也很穷。可在现在这个时间点看,老天给我们的矿的确不多,重要的矿产资源,如石油天然气铁铜锰等等都缺。所以,能拿来做文章的就只有土地资源了。 人多是这样,了解到了与以往认知不同的新知,以为获取了内幕真相,从此站到了信息差的高位一侧,心下满意或得意。好评多半源于此,哪怕浅尝辄止。而且原本心中不满,又苦于没有发泄出口的东西,好像也有了着落:原来如此。原来买不起房,早在30年前就种下了因,不是现在的问题,于是和自己的关系好像也不是太大了。纠结过去意义不大,解决问题才是正途,不自觉地又为国家的前途忧虑起来。 情况确实是这么个情况,但想想也知道,现实一定会更加错综复杂。这本书,名为“置身事内”,猜想作者也是想让读者设身处地的站在政策制定者角度,考虑一下如果由“我”来操盘,“我”能怎么做。结果必然发现,顺着这几十年的道路走来,“摸着石头过河”都是轻松的说法。治国不易,治大国如烹小鲜,看似井井有条,实则“如履薄冰”,一步错都会导致不可预知的后果。即使眼前看,走这一步没错,但可能会导致新问题,比如满篇各种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怎么办,那就再想新办法,新办法又会产生新问题,如此波浪线般的循环,才能保持住向上的大势。 近年的发展,让我们习惯了“赢”,也相信“中必赢”,...

末日边缘 —《指挥与控制》读后感

本篇分享的书,《指挥与控制》,是近年刚出的一本非虚构类著作。本书总共800多页,极其厚重,好在其中近三分之一的篇幅是参考文献,所以读起来并没想象中那么费劲。 我得到这本书的经历,说来有些好笑。年初的时候,公司有一个赠书的活动。我根据提前给的书单,挨个查豆瓣,最终瞅准抢了这本书:因为它最贵。等拿到手,见是这么大部头,又没了兴趣,放在一边,一放大半年。 《指挥与控制》,这书主要讲了冷战时期的美国是如何对核武器进行管理的。书的英文名《Command and Control》,和我曾经沉迷的游戏“Command and Conquer”(命令与征服)有点类似,简写都写作C&C。实际上,二者还真有点关系:都有冷战背景。 如今冷战虽早已是过去式,但核战的阴霾却并未消散,尤其是今年。年初爆发的俄乌战争,我印象里刚开打,俄国就亮出了核威慑这一招,以防西方插手。等我读完了这本书,我深感打“核牌”不是一个好主意。不仅仅是因为“兵者凶器也”,而是核武器真的是人类很糟糕的一个发明,是绝对的“不祥之器”,不该轻言妄动。这就是本书的主旨:自从发明了这个不祥之物,人类便用尽各种办法对其进行掌控。可用潘长江老师的话说,核武器“水很深,你把握不住。” 我相信本书的大部分读者都会有此想法:人类没有毁在核武器手里,纯属侥幸。书中罗列了从上世纪四十年代起,人类“花样作死”的核危机事件,按书中所讲,仅美国就有大大小小上千起的核武器事故。尤其在冷战初期,美苏为了搞核军备竞赛,狂造核弹头,甚至人类的第一台计算机都是为了发导弹而发明出来的,但控制手段并没有及时跟上。 而且按书中所写,那个时期美苏互相也不了解对方,没有任何有效的沟通机制,纯靠猜。就像《三体》里的“猜疑链”,猜到最后只能做最坏的打算,于是乎美国政府与军方只想着两个问题:1、怎么用核武灭了对方,2、怎么不被对方的核武灭掉。本书略有遗憾的一点是,作者基本都是从美国视角出发的,少有介绍苏联是如何做的。我认为,这主要是文献资料获取难易度的原因。 如今的我们会很惊讶,为什么他们不先考虑考虑怎么避免打核武战争?比如,美苏高层的热线电话,现实中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仅存在于《红色警戒》这部小说里,当真匪夷所思。于是我理解了,为什么中国那时挖了那么多防空洞,因为美国确实有大量的核弹瞄准了苏联和中国(如今应该也有),任何误操作误判等原因导致的擦枪走火,乃至末日来...

一本小书 - 读《秋园》

《秋园》这本书在近两年还是很有些名气的,网上推荐的人很多,豆瓣评分也很高。我看了介绍,知道书名“秋园”是一名女性的名字,书中所写便是她一生坎坷的故事,透着一股厚重感。可等我拿到实体书,却惊讶的发现,这其实是一本巴掌大的小书,轻飘飘的,不厚也不重。开本如此小,竟是一个人的人生,我竟怀疑是出版方有意为之。 《秋园》的作者杨本芬,如今已经80岁了。书里故事的主角“秋园”,是她的母亲。在母亲去世后,悲伤之余,她意识到应该做点什么。她从未有过写作的经历,但在六十多岁的年纪,在厨房中忙碌的缝隙,她开始动笔写下了书中这些文字。 所以,我想由此说开来:人,为什么想要写作?正巧前几天,我听了一期播客节目,就讨论了这个问题。单立人喜剧的六兽,说了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人写作的原因,就是两个字:怕死。”这个答案似乎给的有些绝对和武断,但却直击我心。 “怕死”这个词,其实可以有多种解释。在之前聊过的书里,尤其是《存在主义心理治疗》,我提过创造是对抗“死亡焦虑”的一种手段。著书立传,也是创作的一种,所谓人过留名、雁过留声。那么本书的作者,写的多是她母亲的故事,这也算因“怕死”而作吗?当然。父母是我们的来路,某种意义上,写母亲就是在追寻“我从哪里来”的问题,从而为自己的生命做下注脚。所以,作为挡在作者与死神之间的墙,母亲的离世触发了作者写作的开关。 那一个毫无写作经验的老太太,她写的书和那些专业作家有何不同呢? 首先,本书写的是母亲苦难的一生。有人说这本书是女性版的《活着》,我觉得差得远。《秋园》里虽然也多是人生的“苦”,但也多有展现女性的温柔与坚强。所以,尽管她“早年丧父中年丧夫老年丧子”,书中还是主要在写人与命运的纠缠交织,不是《活着》那种命运对人极致的单方面碾压。而秋园的故事,恐怕才是绝大多老百姓的真实人生。相比之下,感觉《活着》等虚构类作品,就有为了加强戏剧冲突而“做戏”了。 然后,有的书评说本书的情节叙述有“流水账”之感。其实,母亲秋园也算长寿,在她漫长的人生岁月里,作者也没有面面俱到,还是主要聚焦在了五六十年代的那段特殊时期。这也是她们一生中最苦最难的日子。作者的父母又都是旧时有点文化的人,一家人多有教师的经历,外人叫作者母亲也多称呼“梁老师”。作为读过书的体面人,在那个不体面的年代,落魄在愚昧的偏远农村,活得自然会更加屈辱和艰难。 对我而言,这两年读书以来,涉及那段时期的书也看了...

《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读后

本篇分享的依旧是一本长篇小说,名为《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作者是日本著名作家村上春树。 村上春树的名声在国内还是很响的。我个人觉得,除了作品,他名字也易记。尤其在每年诺贝尔文学奖颁布之后,中文互联网上总能看到揶揄他年年陪跑的段子。而实际上,我怀疑又有多少人和少读书的我一样,其实一本村上春树的书都没读过。所以,当我偶然在豆瓣刷到了这本村上春树的高分作品,书名又有趣,便买来读了。 在此之前,我对本书的了解为零,对作者的风格也一无所知。而从书的第一页,我便强烈的感受到了。原来村上春树的文字,一点都不像他的名字那样清新通俗。比如故事开始,主人公“我”在一部电梯里,然后就是冗长的心理描写,一写就是几千字。主人公若是不急着出电梯,作为读者的我都有点慌了:这电梯是“心慌方”吗?故事还进不进行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本书是一本科幻加奇幻加悬疑小说。这也是出乎我意料之外的另一点:大名鼎鼎的村上春树居然是写这种类型小说的?想想也不奇怪,诺奖得主石黑一雄的《克拉拉与太阳》,我之前读过,不也是科幻的皮。这些诺奖级别的作家,写个科幻都能搞得特严肃文学,劝退了不少科幻爱好者。 本书内容如书名,并行写了两条线:“冷酷仙境”更科幻,“世界尽头”更奇幻。而为什么会存在两个世界,他们有何关系,那便是悬疑了。 先说“世界尽头”。其实读到三分之一,我已能大体猜到“世界尽头”的世界是什么了。它类似电影《盗梦空间》里,梦的最后一层潜意识边缘。这里的时间近乎无限,人在这里过了一生,醒来发现现实中也只是过了一瞬。又好像日漫《弥留之国的爱丽丝》,感觉生活在这里的人,处在生死边缘的阴阳交界。这种设定如今已不新鲜,但本书成书于80年代,估计在当时还是比较奇妙的。 我惊异于在这个幻化出来的“世界尽头”里,居然还有发电厂。电从哪来?风能转化。风从哪里来?从地下的洞吹来。全都有解释。我刚想质疑电是怎么传输的,又觉得何必跟个奇幻世界较真儿。结果书中很快打了我的脸:地下埋了电缆... 这也许就是村上春树的风格吧。不管是现实世界还是幻想世界,书中的很多情节、人物和设定,他都面面俱到(啰哩啰嗦)有所交代,但我却猜不到有何意义。 说到《弥留之国的爱丽丝》,书中同样提到了“爱丽丝梦游仙境”,但却是在作为现实世界的“冷酷仙境”部分。现实中的“我”如爱丽丝一样,在东京的地下世界中进行了一番冒险。之所以把现实世界叫做“仙境”,应该就源于此。但...

舞台剧本杀 - 读《捕鼠器》

本篇简单聊一下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一部著名推理剧本《捕鼠器》。依旧是来自播客节目“银杏树下”的推荐。说来也巧,听到这期播客的当天,我在公司的书架前,从一众管理类书籍中,一眼看到了有这本推理小书。这岂非天意?不读读都不行了。 在本格推理小说的各种类型里,有一种最经典的模式,叫做“暴风雪山庄模式”,又叫“孤岛模式”。顾名思义,它指的是几个人由于某种原因,被封在一个与外隔绝的地方,凶手隐匿身份犯案,受害人还往往不只一个,搞得人心惶惶互相猜忌,很是刺激。比如阿婆的名著《无人生还》,发生在孤岛上,最是典型。我上大学时期,租过全套的《金田一少年事件簿》,便感觉几乎每个案子都是“暴风雪山庄模式”,而且我记得有的案子直接就是发生在一个暴风雪天里的山庄里。由于这种模式下的故事发生地点单一,还特别适合搬上舞台。 阿婆写的《捕鼠器》这个故事,也是发生在一个暴风雪天里的小旅馆里。作为一个著名的舞台剧剧本,从伦敦到国内,很多专业剧社都对其做过演绎。上网一搜,还能搜到不少学生剧社的演出。除了领着孩子看过儿童剧,我几乎没看过舞台剧。但我之前看过线上的一个节目,叫《一本好书》。我惊讶于这个节目里舞台布景的真实,和专业演员带来的沉浸式体验,作为手机前的观众也入了戏,这才真正感受到了舞台剧的魅力。所以,若是人到现场身临其境,必然趣味加倍。 本书是剧本加凶杀案,便是真正的剧本杀。虽然我从未玩过剧本杀,但玩过三国杀。据我猜测,和三国杀里每个玩家知道自己身份不同,有的剧本杀开到最后,才会真相大白。玩家们往往是在剧情几层反转的最后,才知道自己扮演角色背后的真实使命。恍然大悟之时,玩家既爽快又意犹未尽,这该是剧本杀的魅力所在。 说回《捕鼠器》的推理部分。这个故事虽然简单,也是给在场的每个人都安排了疑点,每个人都可以是凶手。若是变成剧本杀,便可以说,不仅参与者不知道谁是凶手,甚至给我的一种感觉:他们连自己是不是凶手都不知道。最终的凶手设置,让我联想到了阿婆的《罗杰疑案》,有些出人意料。也有人说凶手的指向早有伏笔,可谁知道伏笔会不会变成误导?推理小说本就不想让读者猜到,这些究竟是误导还是线索。好的推理作品只会在给你答案时,让你觉得这一切都那么合理,《捕鼠器》显然做到了。 另外,与《无人生还》类似,本案也加上了“童谣”元素。但遗憾的是,除了烘托气氛,童谣基本没什么用处。这点比起《无人生还》还是落了下乘。 如今,想创作一...

魔术与真实 - 读《酒吧长谈》

不知不觉间,来到我的第60篇读书后感。照例,逢十该上个大活儿。本篇分享的书为长篇小说《酒吧长谈》,豆瓣评分9.4分,中文译本足有五十多万字。书作者为秘鲁作家马里奥·巴尔加斯·略萨,2010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 我是利用了国庆长假,才读完了这部著作。待合上书的那一刻,回味万千。我急于分享这本书带给我的奇妙阅读体验,而若用一句话总结便是:不愧是诺贝尔奖得主的代表作,真牛b。 我书读的不多,《酒吧长谈》恐怕是我目前读过的写作技法最炫的小说了。莫言曾说,当他第一次读马尔克斯的魔幻现实主义著作《百年孤独》,惊叹:原来小说还可以这样写。同样是南美作家的略萨,被称为“结构现实主义大师”,他的这种写作技法,我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怎么解释这种技法呢? 首先,它是一种多时空线的叙事。一般的多时空线叙事,都是一个时空线下的事暂告一段落,再另起一个章节讲述另一个时空维度里的事情,循环往复。比如我上篇分享的《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一章写“世界尽头”,一章写“冷酷仙境”,极其工整。 但本书完全将时空线们揉杂在了一起。揉到什么程度?上一句说东,下一句说西,跳脱穿插,几乎没有规律。我本以为,至少同一个自然段里,写的该是同一个时空线发生的事,结果居然连这种规则也不存在,简直不讲理。而且很多章节还不只是两条线,最多的时候甚至有四条线并行,真是疯狂。 这种体验,最初让我想到了电影中的“蒙太奇”手法。而影视剧里的镜头闪回,还知道配上“唰”的音效,或者闪回的色调会处理的与此刻不用,以便观者理解:现在是“闪回”了,可别搞混了。而这本书十分奇特,在维度切换时,在写法上并没有任何区别。书中几乎全都是对话描写,被称作“对话波”,层层推进,连绵不绝。我仅能从对话的人名变了,或时态不一,或其他一些线索,才搞明白:这句话和上句话不在一个时空里,这里跳出来了… OK… 下句话又跳回去了… 这就像在看一个魔术师在洗扑克牌,将两摞扑克并在一起,左手红桃,右手黑桃,哗啦啦你压我一张我压你一张,混成了一体。有的时候是四个花色一起洗。 举个例子。我随便抽取书中一页,简单标记如下。不同的花色对应的句子在不同的线,每条线都发生在不同的时间、地点。 ​ 我一度怀疑,是不是这种手法也不会很难,只是一场打乱顺序的戏法而已。但渐渐地,我发现事情绝非这么简单,揉杂的多时空线开始出现跳跃式的发展。不是红桃3、4、5的出牌顺序,而有可能是3、4...